租屋漏水「提前解約」! 臺日網紅夫妻遭房東求償78萬元

民衆佐藤安和日籍丈夫指控,2023年在桃園中壢租屋,發現漏水等問題,佐藤安認爲房東未履行修繕義務,去年7月搬離。後續房東提告佐藤安遷讓房屋,桃園地院審理,佐藤安說,點交房東未出現,將鑰匙與存證信函寄給房東。不過法院認爲,難以僅憑存證信函就認定終止契約,判佐藤安歸還房屋。消保官建議,應完成存證信函程序,避免爭議。(賴佑維攝)

民衆佐藤安和日籍丈夫指控,2023年在桃園中壢租屋,發現漏水等問題,佐藤安認爲房東未履行修繕義務,去年7月搬離。後續房東提告佐藤安遷讓房屋,桃園地院審理,佐藤安說,點交房東未出現,將鑰匙與存證信函寄給房東。不過法院認爲,難以僅憑存證信函就認定終止契約,判佐藤安歸還房屋。消保官建議,應完成存證信函程序,避免爭議。

民進黨桃園市議員黃瓊慧致電房東妻子詢問事件,妻子質疑網紅說法「沒有一句是真的」,黃再問事件經過,妻子則回已經進入司法程序。

根據判決書,房東提告,主張2023年1月與佐藤安簽訂租賃契約,房客未給付去年7、8月租金,以存證信函催告後,仍未繳交,因此租約終止,並提告要求給付每月3萬元損害金,另還要給付租金6萬元及違約金12萬元,押租金爲4萬3000元沒收。

佐藤安則說,和房東妻子約定在2024年7月31日點交,妻子卻未出席,也沒退還押金。自己已經用存證信函寄送房屋鑰匙。但法院認爲,提前解約也須房東同意,但房東並未同意,也無法僅用存證信函就認定終止契約,判佐藤安歸還房屋。

在黃瓊慧陪同下,佐藤安15日在桃園市政府求助消保官,並對媒體說明,她補充,當時房屋漏水問題,地板隆起,房東卻稱現況交屋不願修繕,只好搬離。

佐藤安質疑房東行爲涉嫌詐欺,向桃園地檢署提告,檢方認爲,房東提告是訴訟權,沒有使用詐術,給予不起訴處分。佐藤安也說,房東又提告要求繳納後續損害、違約金等,金額從22萬餘元、31萬餘元、51萬餘元,又提高78萬餘元,不知如何是好。呼籲大家租屋前要先到司法院裁判書系統查詢房東姓名。

黃瓊慧說,前陣子才發生高雄惡房東事件,提醒大家租屋時一定要注意。黃請律師陳冠智協助,陳冠智則說,民事起訴狀中,房東求償金額未提到實質理由,不公平方面會提供必要協助。

桃園市主任消保官彭新澍表示,案件在司法程序審理中,難以透過消費爭議處理程序處理。他說,提醒消費者,爲保障租屋權益,內政部訂有租屋範本,及租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可以做爲契約文字比照。

他說,若遇到類似狀況,應先寄存證信函催告,要求房東完成修繕義務,若房東仍未完成。應再寄存證信函,要求終止合約,並與房東點交。若未點交,可再寄信提醒房東,再不點交視爲已點交,並恢復到交屋狀態,比較可以避免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