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揆口誤「嘉義輕軌中央買單」 交通部長道歉:沒要出全額
嘉義市長黃敏惠今天笑逐顏開說,請中央趕快興建嘉義輕軌,地方願意負擔用地費用。(廖素慧攝)
嘉義輕軌經費爭議不斷,地方籲中央全扛興建372億元經費,但交通部說明,依規定由中央與地方共同負擔。行政院長卓榮泰6日在立法院答應中央願負擔372億工程款,但交通部今下午緊急澄清,是幕僚提供資訊過於簡化,導致卓誤會,強調中央沒要出全額,籲嘉市儘快計算財務分擔並完成縣市協調,以便後續審查。
卓榮泰昨日在立法院答詢時表示,嘉義輕軌工程費374億,地方只負擔用地費嘉義市0.66億及嘉義縣0.94億,中央可負擔372億。嘉義市長黃敏惠今說,嘉義市願意負擔用地費,請中央趕快啓動輕軌建設,要說到做到。豈料昨日纔給出承諾,今日交通部就緊急澄清,稱是「誤會一場」。
交通部表示,有關卓榮泰5月6日於立法院院會答詢時所述「嘉義輕軌案,中央負擔372億工程款一節」,是幕僚直接摘述嘉義市政府報告書內容「372億工程款由中央全額負擔,嘉義市及嘉義縣政府負擔用地費」,屬嘉義市府的要求與期待,但因提供資訊過於簡化,致使卓回覆造成外界誤解,認爲院長承諾「中央負擔372億工程款」,交通部表示歉意。
查交通部「大衆捷運系統建設及周邊土地開發計劃申請與審查作業要點」,規定地方政府納入周邊開發效益,計算計劃自償率,並據以計算中央及地方財務分擔;中央依據計劃自償率及地方財力級次,就非自償經費予以補助,地方則除用地費外,尚須負擔自償經費、部分非自償經費,爲全國一致性原則。
交通部提到,嘉義市政府去年11月所提嘉義捷運藍線可行性研究報告,未依前開要點計算中央與地方財務分擔外、也尚未與嘉義縣政府完成協商,從而交通部尚未辦理捷運委員會審查亦未提報行政院,卓榮泰自不可能承諾「中央負擔372億工程款」。
交通部也說,請嘉義市政府速依捷運審查要點規定計算財務分擔並完成縣市協調,以後交通部儘速辦理後續審查程序。
交通部長陳世凱受訪補充,幕僚提供的資料「排得不太好」,造成院長有點誤解,交通部致歉,卓榮泰說的是嘉市府提的方案,交通部針對此方案有提醒嘉市府,針對輕軌或捷運,依規定有一定的分配比例原則,已請嘉市府照此原則修正,盼儘快提出,讓交通部協助輕軌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