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軌藍線經費中央全扛遭回絕 嘉義市府提6面向批「硬拗」
鐵道局回絕捷運藍線經費中央全扛,嘉義市府批「硬拗」。(圖/嘉義市府提供)
嘉市府提示行政院2005年函覆交通部的公文。(嘉市府提供/廖素慧嘉市傳真)
交通部鐵道局18日再次回絕嘉市爭取捷運藍線輕軌建設,強調依作業要點提經費分擔方案,嘉市府表示,嘉義輕軌明明是高鐵聯外軌道運輸,依《大捷法》由中央主政興建,卻要推給地方蓋,硬逼嘉市要走審查作業辦法來提分擔款。
嘉市府表列,除嘉義高鐵外,高鐵各站每一條聯外軌道都是中央蓋的。(嘉市府提供/廖素慧嘉市傳真)
嘉市府指出,除嘉義高鐵外,高鐵各站每一條聯外軌道都是中央蓋的,嘉義輕軌有行政院給交通部的公文爲證,本來就是高鐵聯外軌道運輸。
嘉市府再強調6大面向,政策面:高鐵與臺鐵間連絡軌道系統是中央應執行的國家重大政策;法律面:要依《大衆捷運法》由中央主政興建;歷史承諾:請交通部依據行政院2005年同意「高鐵嘉義站聯外BRT執行方案」,續辦輕軌藍線建設計劃規畫及依路廊運量成長提輕軌計劃;事權執行:輕軌跨嘉義縣、市,跨區域軌道應由中央主政;公平面:高鐵聯外軌道運輸均由中央興建;產業經濟面:嘉義市爲雲嘉嘉南經濟消費及產業圈生活中心,輕軌串聯高鐵、臺鐵、林鐵及糖鐵成5鐵共網,可促進區域交通及產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