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輕軌經費 嘉市叫板政院
嘉義輕軌藍線路線規畫全長15.06公里、13站。(嘉市府提供/廖素慧嘉市傳真)
嘉義市府爭取蓋連結高鐵太保站和臺鐵嘉義車站的輕軌,提送「大衆捷運系統藍線建設計劃可行性評估報告」至交通部審查,被要求縣市政府各負擔180億元、68億元自償開發。嘉市府日前叫板中央「軌道系統連結成網是國家政策,本就是中央職責」;嘉義縣政府7日也喊「中央要全責處理」。行政院表示由交通部迴應,交通部鐵道局表示,地方政府若有捷運建設需求,應依規定計算中央與地方負擔經費。
嘉市交通處去年6月28日完成可行性研究報告書提報交通部審議,依交通部書面審查意見修正報告書後,11月5日再提交審議,今年1月3日交通部函文嘉義縣、市政府要自償開發,嘉市府1月17日臚列6大理由行文行政院、副本送交通部,要求中央全權負責建設營運經費。
嘉市府指出,高鐵與臺鐵間軌道系統連成網屬國家重大政策,中央應執行;《大衆捷運法》應優於審查作業要點,高鐵連外軌道運輸不應舍國家軌道運輸政策及大衆捷運法的上位規定。
此外,行政院2005年即已同意「高鐵嘉義站聯外BRT執行方案」;跨縣市、跨區域、跨運具整體性軌道運輸發展,事權應由中央辦理;高鐵連外軌道均由中央興建,唯獨嘉義站未提供軌道運輸連接市區高鐵站;嘉市爲雲嘉南經濟消費及產業圈生活中心,輕軌可串聯高鐵、臺鐵、林鐵及糖鐵形成5鐵共網。
鐵道局迴應,嘉市府2022年向交通部申請輕軌藍線可行性研究經費,交通部隔年同意補助,地方政府若有捷運建設需求,應依「大衆捷運系統建設及周邊土地開發計劃申請與審查作業要點」計算中央與地方負擔經費。
嘉市府再回擊稱,鐵路高架化加輕軌共要負擔逾120億元,怎麼籌錢?鐵道局1999年就完成輕軌可行性評估,稱等BRT運量飽和就蓋,目前BRT年運量已近130萬人次、趨近飽和,應依2005年覈定方案辦理。嘉縣府建設處直言「哪來180億元?」輕軌應由中央建設營運。
民衆黨立委張啓楷痛批,政院2005年已覈定BRT年運量達標後就建輕軌,中央不該忘記承諾、帶頭違反《大衆捷運法》。民進黨立委王美惠說,縣市的大衆捷運建設由地方政府主政,會要求中央善盡職責,跨部會、縣市協調及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