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敏惠母親節禮物沒了 交通部澄清「嘉義輕軌中央全負擔」是誤會

▲卓榮泰原稱嘉義輕軌經費由中央負擔,讓嘉義市長黃敏惠稱是最好母親節禮物,不過遭交通部澄清是誤會。(資料圖/嘉義市府提供)

記者李姿慧/臺北報導

嘉義市爭取中央興建高鐵嘉義站與臺鐵嘉義站間聯外輕軌,預算372億元,根據相關要點,嘉縣市及中央要共同負擔,不過行政院長卓榮泰昨稱中央會負擔372億工程款,讓嘉義市長黃敏惠直呼「是母親節最好禮物」,盼中央不要跳票。交通部今則急澄清強調是誤會。

國民黨立委林倩綺昨天(6日)在立法院院會針對嘉義輕軌質詢卓榮泰,卓榮泰答詢時表示,中央願意負擔372億工程款,但嘉義市0.66億元及嘉義縣0.94億元用地費自負,這部分談不攏。嘉義市長黃敏惠今上午則召開記者會說,這是母親節最好禮物,市府願負擔用地費,希望中央不再跳票。

交通部今下午急發新聞稿澄清,指行政院長卓榮泰昨在立法院院會答詢時所述「嘉義輕軌案,中央負擔372億工程款一節」,系幕僚直接摘述嘉義市政府報告書內容「372億工程款由中央全額負擔,嘉義市及嘉義縣政府負擔用地費」,屬嘉義市府之要求與期待,惟因提供之資訊過於簡化,致使院長之回覆造成外界誤解,認爲院長承諾「中央負擔372億工程款」,交通部表示歉意。

交通部長陳世凱受訪時也表示,因爲幕僚作業提供資料給院長答詢,資料順序排得不好,院長所說的內容是嘉義市府提出的方案,交通部針對這個方案已提醒嘉義市府,在法規上針對輕軌有一定的分配比例,請嘉義市按照原則修正,因爲資料排序問題讓卓院長有誤解,是交通部的錯,交通部也希望能協助地方輕軌,希望嘉義市府依照法規提出分配比例試算,來協助輕軌建置。

▲交通部長陳世凱。(圖/記者李姿慧攝)

根據交通部100年4月訂定發佈「大衆捷運系統建設及周邊土地開發計劃申請與審查作業要點」,規定地方政府納入周邊開發效益,計算計劃自償率,並據以計算中央及地方財務分擔;中央依據計劃自償率及地方財力級次,就非自償經費予以補助,地方則除用地費外,尚須負擔自償經費、部分非自償經費,爲全國一致性原則。

交通部表示,嘉義縣政府113年11月所提嘉義捷運藍線可行性研究報告,未依前開要點計算中央與地方財務分擔外、亦尚未與嘉義縣政府完成協商,從而交通部尚未辦理捷運委員會審查亦未提報行政院,卓院長自不可能承諾「中央負擔372億工程款」。請嘉義市政府速依捷運審查要點規定計算財務分擔並完成縣市協調,俾交通部儘速辦理後續審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