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科夫妻分居15年!家暴妻另築愛巢生女 法院判離賠80萬
新竹一名留美高學歷的女子小美(化名),與丈夫阿德(化名)結婚多年,卻因家暴、財產糾紛分居長達15年,期間小美更與他人外遇生女,甚至高調同居。(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新竹一名留美高學歷的女子小美(化名),與丈夫阿德(化名)結婚多年,卻因家暴、財產糾紛分居長達15年,期間小美更與他人外遇生女,甚至高調同居。新竹地院審理後,認定雙方婚姻早已名存實亡,判準離婚,但小美因侵害配偶權,須賠償阿德80萬元精神慰撫金。至於阿德反訴要求小美支付分居期間扶養費及家庭生活費近300萬元,則因證據不足遭駁回。
判決指出,小美與阿德1993年結婚,育有一女,原本定居美國,返臺後卻因財產及教養問題爭執不斷,甚至爆發肢體衝突。98年間,小美對阿德家暴,法院核發保護令,雙方協議分居,小美獨自搬到臺北,從此15年互不往來。
然而,分居期間小美竟與阿勇(化名)發展婚外情,還生下一名女兒,甚至長期同居,並帶阿勇出席家庭聚會,形同公開關係。阿德直到女兒情緒異常,才驚覺妻子外遇,憤而提告求償200萬元。
法院審理認爲,雙方分居15年,婚姻早無實質意義,雖小美家暴是婚姻破裂主因,但阿德多年來也未積極挽回,因此判準離婚。不過,小美外遇事實明確,嚴重侵害配偶權,考量雙方經濟狀況(小美名下財產逾4000萬元),判賠80萬元。
至於阿德主張小美應支付分居期間扶養費及家庭生活費,法官認爲,分居後已無共同生活事實,且小美早將美國房產租金3.6萬美元(約臺幣108萬元)留作家庭費用,因此駁回請求。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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