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醫夫妻婚變又卡診所經營權 女方發文控家暴遭法院判賠

高雄一對牙醫師夫妻離婚後,又爆出合開的診所經營權糾紛,女方在網路發文抱怨前夫家暴等行爲,遭前夫提告,高雄地方法院判賠15萬元。(資料照片)

高雄一名女牙醫與學長及前夫共同經營牙醫診所,夫妻感情生變離婚後,又因診所經營權爭議鬧上媒體,她更在臉書發文指控前夫家暴、情緒失控、辱罵造謠,引發前夫不滿提告求償50萬元。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爲,女牙醫發文內容不具公益性、不屬可受公評之事,判決女牙醫應賠償15萬元,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2024年5月間,這間牙醫診所發生經營權糾紛,身爲院長的女牙醫報警指控前夫等3人非法侵入、搶奪財物、更改監視器密碼並刪除畫面,甚至涉及傷害診所助理,事件發佈在網路也引發臉書社羣與媒體關注。

女牙醫隨後發文說明糾紛過程,除指控前夫挑撥離間她與其他診所同事關係、毀謗她與現任男友的狀況,她表示前夫說「我男友有問題會在外欠債,拿我當保人,進而影響診所合夥的大家」,還稱前夫情緒控管失當,在診所對她摔東西、推擠拉扯,「如果我沒有迴應得當,他會開始情緒失控,大吼大叫摔東西、推擠拉扯等家暴行爲」、「不只一次在車上情緒失控,歇斯底里大吵後叫我跟女兒下車,開車揚長而去」。

前夫提告主張女牙醫相關言論不實,嚴重損害其名譽,要求女方賠償精神慰撫金50萬元。女牙醫則辯稱文章內容係爲澄清經營爭議,前夫身爲牙醫公會幹部,具一定公衆性,其作爲應屬可受公評範疇。

法官審酌後認爲,該文多屬個人情緒發泄,並未針對診所經營爭議提出具體事證或公共討論,內容明顯超越社會對言論自由的合理期待,也未具促進理性溝通之價值,認定已侵害前夫名譽權,裁定賠償1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