燒死夫妻還嗆殺全家! 法院判縱火犯賠女方家屬889萬
屏東縣19歲許許濸雄前年10下旬縱火,造成刺青店黃姓夫妻遭燒死,屏東地院審理時,許還嗆家屬要「殺光全家」,該案經國民法官審理,一審刑事判處無期徒刑;而死者妻子陳女父母提刑事附帶民事損害賠償,屏東地院近日審結,判許男賠女方雙親共889萬餘元,可上訴。
許濸雄在案發前曾3度到刺青工作室要求要黃姓老闆紋身。前年10月27日,許男未事先告知逕自到工作室,黃男要求許離去、雙方口角爭執。不料許男離開後心懷怨恨,10月29日凌晨3時許騎機車至屏東市中山路上加油站買汽油,再至某五金百貨行買1盒火柴。
許男爲求報復,當日4時25分到刺青工作室, 將汽油潑灑停放在該工作室1樓大門外的2輛重型機車,並點燃火柴朝該2輛機車丟擲,旋即引燃火勢。許見火勢引燃,離開現場,火勢瞬間延燒至該工作室所屬建物,28歲陳姓老闆娘不治,30歲黃姓老闆重傷加護病房搶救8天后不治。
警方逮捕許濸雄,許男偵訊時稱有憂鬱症,他只是要給對方警告,沒想到鬧出人命。檢方偵辦後,將許嫌依殺人罪、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住宅未遂罪嫌起訴。該案也是屏東地院第一個用國民法官審判,最後依殺人罪判許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刑事部分,全案上訴二審中。刺青店夫妻,屏東地院近日審結,許嫌要賠陳女的父親428萬2745元,賠陳女的母親460萬7622元,一共賠償陳女雙親共889萬0367元,全案可上訴。
刺青店老闆黃男,黃男的家屬提刑事附帶民事損害賠償,一審屏東地院民事庭仍在審理中。
屏東縣許姓男子縱火殺害刺青店老闆夫妻,刑事部分一審判處無期徒刑,全案已上訴二審。圖/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