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世空姐」潑油縱火燒死夫判12年定讞 還要賠公婆584萬

▲李姓前空姐與楊姓丈夫發生爭吵,竟提油縱火燒死楊男。(圖/資料照)

記者郭玗潔/臺中報導

臺中市豐原區李姓前空姐,與小8歲的丈夫結婚後,和婆婆有婆媳問題,她不滿丈夫未積極處理,2021年3月間,與丈夫發生爭吵後,對他潑灑汽油縱火,丈夫遭嚴重燒燙傷,1個半月後不治。最高法院審理後,將李女判刑12年定讞。民事上,李女共要賠公婆共584萬6281元。可上訴。

現年45歲的李姓前空姐,與小8歲的楊姓丈夫,多年前在臉書鳥類社團上結識,2人一見如故,交往5個月後隨即結婚。但結婚後楊男的家人發現李女無法懷孕生子,婚姻就此變調,婆媳間爆發嚴重衝突。

李女在臉書上指稱遭婆婆虐待,還貼出手臂被咬傷的照片,還說婆婆咬人;另外楊男母親也指控李女對她腳踹、勒頸、呼巴掌,甚至還威脅縱火燒屋等等。李女因此被網友稱爲「驚世空姐」,雙方鬧出官司。

案發於2021年3月間,楊男父母向法院聲請核發「家暴保護令」獲准,2天后,李女覺得丈夫並未積極處理婆媳問題,清晨5時許搭計程車到加油站買汽油,趁着丈夫還在牀上睡覺時,將汽油淋在他身上,拿着打火機質問公婆提告家暴案一事,逼丈夫下跪道歉。

雙方爆發口角,楊男雖驚恐喊「不要不相信,這個有油氣就會燒了」、「我還想活好不好」,李女仍回答「I DON'T CARE(我不在乎)」並數次點燃打火機逼近,最後導致楊男全身着火,遭80%二度灼傷,送醫急救;李女自己也45%二度灼傷,入院治療。但楊男傷勢較重,治療45日後不治。雖然李女也受傷,但檢方認爲李女當時縱火有殺人的不確定故意,因此提起公訴。

全案上訴最高法院,李女遭判刑12年定讞。民事方面,臺中地院判李女要賠各269萬3630元、315萬2651元,共584萬628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