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局前潑8.5公升汽油燒死人 兇嫌判無期徒刑!還要賠1153萬

黃男因不滿杜姓男子,2023年7月24日在臺中市四警局大門前,朝杜男潑8.5公升汽油引燃燒死杜男。(民衆提供資料照片)

雲林縣黃姓男子不滿友人杜姓男子把他當「細漢」使喚,且挑撥其兄弟感情,2023年7月24日當杜男約他在臺中市四警局前談判,黃帶8.5公升的汽油赴約,一下車就對杜男潑汽油並縱火,造成杜男全身95%燒燙傷慘死。刑事部分一審、二審皆判黃男無期徒刑,近日民事依杜母請求也判賠1153萬多元,全案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30歲黃男2023年7月24日原本要載母親就醫,杜男因黃胞弟爲其紋身有微詞,把黃叫到臺中警四分局大門口談判,未料黃一下車就朝杜潑8.5公升汽油並引燃,害杜嚴重燒燙傷慘死。該案經國民法官審理,杜男的姊姊認弟弟才20多歲,相當年輕卻因黃殘忍行爲慘死,當庭悲痛央求國民法官判處死刑。

而公訴檢察官也當庭出示照片,杜男皮膚被燒到身上猶如披掛垂落的一張破布,痛斥黃行爲殘暴,還在警局前縱火,目無法紀,唯經醫師鑑定認爲黃有反社會、邊緣性人格,建請法院判他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該案一審依殺人罪判黃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黃不服提上訴上月(3月)底遭臺中高分院駁回,維持一審無期徒刑判決。杜母也提民事訴訟求償,主張扶養費153萬6020元、精神痛苦撫慰金10000萬元,一共求償1153萬6020元;對此,黃男在法庭上表示,對杜母請求沒有意見,認諾杜母請求。

臺中地院民事庭法官審酌,黃男既對杜母求償沒有意見,應本於其認諾准予杜母請求,判黃男應給付杜母1153萬6020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