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男縱火刺青店釀2死嗆「要殺全家」 法官判賠1173萬元

屏東男子許濸雄在前年10月縱火刺青店,導致老闆夫妻倆死亡,去年遭法官判處無期徒刑,至於民事賠償部分,法官判許應賠黃姓老闆雙親共1173萬3655元,可上訴。(謝佳潾攝)

屏東男子許濸雄在前年10月縱火刺青店,導致老闆夫妻倆死亡,案發後還辯稱自己有憂鬱症,法官去年11月依殺人罪判許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但被害家屬認爲判太輕,因許曾放話要殺他們全家;至於民事賠償部分,近日審結,法官判許應賠黃姓老闆雙親共1173萬3655元,可上訴。

2023年10月29日清晨4時31分許,屏東市民享路的刺青店民宅1樓傳出火警,警消獲報緊急派員搶救,5時16分撲滅火勢,這場惡火造成28歲陳姓老闆娘送醫不治、30歲黃姓老闆重傷,而黃姓老闆在加護病房搶救8天后不治。

警方在案發後不到10小時逮到涉嫌縱火的19歲許濸雄,許在偵訊時強調自己患有憂鬱症,更拿出相關藥物佐證,並強調自己只是要給對方警告,沒想到會鬧出人命,但警方事後調查發現,許不僅沒有醫師證明,更未領有手冊,而旁人也怒斥,「這人的精神根本比我們都正常」。

案經審結後,去年11月15日法官依殺人罪判許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但被害家屬認爲判太輕,擔憂許在44歲就能申請假釋出獄,屆時他們將生活在恐懼中,因爲許曾在審理期間放話要殺他們全家。

事過近7個月後,民事賠償部分近日審結,許雖然仍強調自己患有精神疾病,但法官依舊不採信,判許應賠償黃姓老闆父親601萬4823元、母親571萬8832元,共1173萬3655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