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刺青店縱火害2死 19歲男一審判無期放話「出獄殺全家」

屏東19歲男子許濸雄2023年10月於刺青店縱火,導致老闆夫妻死亡,屏東地院15日依殺人罪判許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本報資料照片)

屏東市1家刺青店於2023年10月期間遭人縱火,造成老闆夫妻雙亡,屏東地方法院依殺人罪判處兇手19歲男子許濸雄無期徒刑,被害家屬認爲法院判太輕,還透露許男曾放話「要殺他們全家」,擔憂一旦對方假釋出獄,人身將受威脅,目前全案上訴二審,家屬聲請訴訟參與獲准。

2023年10月29日清晨4時31分,屏東市民享路刺青店傳出火警,惡火造成28歲陳姓老闆娘送醫不治,30歲黃姓老闆重傷送加護病房搶救8天后不治。警方逮到縱火的許男,許在偵訊時辯稱患有憂鬱症,還拿出相關藥物佐證,並強調只是要警告對方,沒想到會鬧出人命,但警方調查發現,許沒有醫師證明,也未領有手冊。

刺青店員曾指出,許身上的半甲刺青就是黃姓老闆紋的,許在案發前不久曾上門又想找老闆刺背部,但老闆決定不接單,雙方不歡而散,懷疑許因此憤而縱火。屏東地院於去年11月依殺人罪判許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判決結果出爐後,被害家屬當時質疑,無期徒刑是25年後可以假釋,即許44歲就能聲請,審理期間聽到許的會客錄音檔說,「等出獄後要殺我們全家,要殺光出庭作證的證人」,很害怕這個喪盡天良的殺人魔出來後,家屬們要過着恐懼的生活。

目前該案已提上訴,黃男、陳女家屬向法院聲請訴訟參與,經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合議庭審理,認爲準許訴訟參與有助於達成訴訟參與制度目的,且無不適當情形,准予家屬參與本案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