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男縱火燒死刺青店夫妻一審判無期 二審仍逃死
屏東19歲男子許濸雄前年10月29日涉嫌縱火,造成刺青店黃姓老闆夫妻喪命,屏東地院審理時,許還曾嗆黃姓夫妻家屬要「殺光全家」,法官卻僅判無期徒刑,引爆家屬怒火,全案上訴二審後,檢方再度求處許男死刑,高雄高分院審理後,仍維持無期徒刑。可上訴。
許濸雄案發前曾3度到刺青工作室由黃姓老闆紋身。前年10月27日,許男未事先告知就逕自到工作室,黃男要求許離去、雙方發生口角爭執。不料許男離開後心懷怨恨,10月29日凌晨3時許騎機車至屏東市中山路上加油站買汽油,再至某五金百貨行買1盒火柴。
當天清晨4時25分許,到刺青工作室後將汽油潑灑停放在1樓大門外的2輛重型機車,並點燃火柴引燃火勢,隨即離開現場,火勢瞬間延燒至工作室,導致28歲陳姓老闆娘送醫不治,30歲黃姓老闆重傷,並於加護病房搶救8天后不治。
案發後警方逮捕許濸雄,許男偵訊時稱他有憂鬱症,他只是要給對方警告,沒想到會鬧出人命。檢方偵辦後,將許嫌依殺人罪、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住宅未遂罪嫌起訴。
屏東地院審結後,依殺人罪判處許嫌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判決出爐後,引爆黃男、陳女家人不滿,認爲一審判決太輕,這種人應該要判死刑,檢方不服判決上訴,求法院判許男死刑。
高雄高分院審理後,合議庭認爲原審認事用法,並無不當,駁回檢方及許男上訴,維持無期徒刑判決。全案仍可上訴。
屏東縣許姓男子縱火殺害刺青店老闆夫妻,刑事部分一審判處無期徒刑,二審仍逃死。圖/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