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層面明確碳市場路線圖,釋放哪些信號

碳市場怎麼建,中央層面給出了明確的路線圖。

8月25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進綠色低碳轉型加強全國碳市場建設的意見》(下稱《意見》)對外公佈。《意見》明確,要堅持碳市場作爲控制溫室氣體排放政策工具的基本定位,加快建設全國統一的碳市場,有計劃分步驟擴大實施範圍、擴展參與主體。

目標方面,《意見》提出,到2027年,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基本覆蓋工業領域主要排放行業,全國溫室氣體自願減排交易市場實現重點領域全覆蓋。到2030年,基本建成以配額總量控制爲基礎、免費和有償分配相結合的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成誠信透明、方法統一、參與廣泛、與國際接軌的全國溫室氣體自願減排交易市場,形成減排效果明顯、規則體系健全、價格水平合理的碳定價機制。

多位行業人士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意見》在中央層面全面闡述了碳市場的定位、中長期目標和建設方向,由此也迴應了此前社會上對於碳市場的不確定性預期和模糊認識,今後各參與方據此可以更準確地判斷自己在其中扮演的角色。

從強度到總量控制,從免費到有償配額

全國碳市場的核心是基於配額的總量控制與交易型的強制減排市場。政府爲企業設定的溫室氣體排放上限,規定了企業每年可排放的碳量,即配額。排放超出配額的企業,需要通過碳市場購買碳排放權以補足差距,從而倒逼高排放行業低碳轉型。

目前,我國實行以強度控制爲思路的基準線法免費分配配額,企業配額量與產量掛鉤,未設配額上限約束。而在“十五五”期間這一情況將產生明顯變化。

《意見》提出,到2027年,對碳排放總量相對穩定的行業優先實施配額總量控制。穩妥推行免費和有償相結合的碳排放配額分配方式,有序提高有償分配比例。到2030年,基本建成以配額總量控制爲基礎、免費和有償分配相結合的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

從強度到總量控制,從完全免費到與有償配額結合,兩處轉變意味着全國碳市場將具有更強的約束力、更真實地反映企業碳減排成本。

清華大學能源環境經濟研究所長聘副教授張達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十五五”既是全國碳市場由起步邁向全面建設的關鍵時期,也是“我國二氧化碳排放力爭於2030年前達到峰值”的承諾節點。前期,以強度控制爲思路的免費分配配額下,企業建立起了參與碳市場的規則概念和減排意識。然而隨着減排進程的推進,總量控制對於控制企業總體排放規模、實現碳達峰越來越重要,需要適時引入。

從國際社會的制度經驗來看,配額分配方式分爲兩種,一種是免費分配,通常採用歷史排放法、歷史碳強度下降法或者行業基準線法分配;另一種是有償分配,通常採用拍賣競價或者按固定價格購買。

張達表示,許多國家排放交易體系初期都以免費分配方式爲主,因爲免費分配方式易推廣且不會增加企業負擔,但這種方式在公平和效率方面存在不足。爲了更高的減排效率,有償分配是必然選擇,並且以拍賣競價的形式爲主。未來,企業可以通過制定交易策略合理降低交易成本,選擇競拍配額或是從碳排放權交易市場中購買。

第一財經記者注意到,目前區域碳市場的實踐中有償分配幾乎都採用了拍賣競價的形式,並且逐步提高在分配中的佔比。

今年3月印發的《廣東省2024年度碳排放配額分配方案》提出,配額實行部分免費發放和部分有償發放。其中,石化、交通、數據中心等控排企業免費配額比例爲95%,自願納入的紡織、機場、公共建築企業免費配額比例爲97%。新建項目企業有償配額比例爲10%。較2023年度,多數領域企業的有償配額比例提升了1到4個百分點。

張達認爲,《意見》是繼我國應對氣候變化領域第一部專門的法規《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條例》之後,又一個在國家層面明確碳排放中長期規劃設計的綱領性文件。當前處於“十四五”和“十五五”交會的關鍵時期,並且下半年我國將向聯合國提交國家自主貢獻(NDCs)減排承諾。此時出臺和公開《意見》能夠引導社會客觀認識碳市場的建設理念和設計思路,具有較強的政策宣示意義。

碳價或將緩慢擡升,業內倡議加深國際合作

8月26日,全國碳市場綜合價格收盤爲69.69元/噸,與上週均價約72元/噸的行情價格相比略有下跌。截至當日,全國碳市場碳排放配額累計成交量6.9億噸,累計成交額474.8億元。

碳市場的一大核心功能在於發現真實的減排價格。當碳價長期穩定處於高位時,企業會優先選擇投資減排技術,並且制定長期減排規劃,以降低碳排放過高而產生的被動支出。全國碳市場運行四年來,碳價從啓動日的48元/噸開盤價一度漲至105元/噸,如今穩定在70元/噸左右。今年起,強制碳市場的覆蓋範圍也從發電企業擴展到鋼鐵、水泥、鋁冶煉四個重點行業,參與的主體更多、交易額更大。

中國人民大學生態環境學院院長龐軍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考慮《意見》中“到2027年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基本覆蓋工業領域主要排放行業”“有序提高有償分配比例”“逐步由強度控制轉向總量控制”等表述,說明“十五五”期間強制碳市場覆蓋的行業更多、配額獲取的成本更高、總量控制的上限更明顯,因此長期來看碳價將會處於緩慢上升的態勢。

值得注意的是,我國的碳市場分爲兩個部分:一是重點排放單位履行強制減排責任的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二是激勵社會自主減排的全國溫室氣體自願減排交易市場。根據現行規定,控排企業可以在後者中購買國家核證自願減排量(CCER),按照1:1比例抵消不超過5%的碳排放配額缺口。

《意見》提出“合理確定用核證自願減排量抵銷碳排放配額清繳的比例”。未來是否會進一步放開抵消比例,進而對全國碳市場的價格和成交量造成衝擊?

龐軍認爲,短期內這種可能性並不大,原因在於過高的核證自願減排量抵消比例將對全國碳市場造成衝擊,導致全國碳市場的碳減排效果得到削弱並帶來碳價的穩定性下降,當前這一塊的工作重點是提供更多高質量的碳信用而不是急於提高其抵消比例。未來一段時間,既要保障控排企業不會因爲配額過緊、碳價過高而承擔能力之外的減排成本,也要督促企業樹立減排意識、採取有效的行動助力全社會達成減排目標。同時,也要逐步放開金融機構參與碳市場的限制,優化資源配置。這些因素共同構成了一個健康有活力的碳市場。

中創碳投科技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錢國強告訴第一財經記者,當前金融機構和企業對於參與碳金融抱有高度熱情。《意見》提出,豐富交易產品、擴展交易主體、完善信息披露制度等方向,包括建立完善碳質押、碳回購等政策制度,規範開展與碳排放權相關的金融活動,拓展企業碳資產管理渠道,指明瞭可能的探索方向,期待配套的金融制度能夠儘快出臺。

此外《意見》還提出,要積極參與應對氣候變化《巴黎協定》相關碳市場機制規則制定,推動全球綠色低碳公正轉型。加強碳市場領域交流合作,推動技術、方法、標準、數據國際互認。這也引發了業界的關注和討論。

“中國企業正憑藉過硬的產品、有韌性的供應鏈和紮實的本地化經營,逐步從國內市場向海外市場拓展。在出海的過程中,中資企業所投資建設的很多項目也具有碳市場開發的潛力,如果能夠把中國建設碳市場的經驗、方法和標準一起帶到海外,並且開放國內碳市場允許海外碳資產的跨國交易,將會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中國碳市場的國際話語權,提振企業海外綠色投資的熱情。”錢國強說。

龐軍也認爲,目前國內的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尚未與國際碳市場進行連接,既不能購買海外的碳信用以抵消,也不能向國際社會出售國內的碳信用。但是隨着國內碳市場運行規則進一步與國際接軌,包括逐步轉向總量控制、有償配額逐步提升等,加強國際互認應該作爲重點方向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