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文智潛逃 3同鄉涉藏匿遭起訴

經濟要犯鍾文智棄保潛逃,臺北地檢署追查,鍾文智屏東同鄉鄭畯中等三人涉在判決當天開車協助鍾逃亡宜蘭頭城,鍾疑再搭船偷渡大陸,昨依藏匿人犯罪起訴三人,對已到案的鄭畯中、遊致𬀩具體求刑一年八月,另一被告馮建英另案通緝中。

鍾文智是連一鮑魚前負責人、摩坦利投資公司負責人,十五年前炒作新加坡商揚子江船業公司等五檔TDR獲利四億多元,臺灣高等法院去年十月加保二千萬用以防逃,解除科技監控;最高院今年三月依證券交易法、洗錢等罪判刑,累計卅年五月刑定讞,北檢雖啓動防逃機制,但鍾文智同日棄保潛逃,檢方翌日發佈通緝。

起訴指出,鍾文智解除科技監控後和同鄉鄭畯中、馮建英「多次模擬逃亡路線」,最高院判決當日下午二時許,鍾從臺北市搭計程車到新北市石碇區,下午三時許在靜安路一段下車,再搭上鄭駕駛的銀色轎車,馮也在車上,懸掛僞造車牌後三人同車前往新北市平溪區臺二丙線某處,轉搭同夥遊致𬀩駕駛的另一輛轎車,一路朝宜蘭頭城交流道下匝道方向逃逸。

檢方追查,三月十三日鍾文智疑搭乘不明船隻偷渡至大陸,鄭、遊分別開車回臺北市,遊在三月廿五、廿七日涉湮滅證據,以十萬元、十九萬八千元賣掉車輛。

檢方認定,鄭畯中等三人涉犯刑法使犯人隱避之藏匿人犯罪嫌及行使僞造特種文書等罪嫌,鄭、游到案未坦承犯行,均具體求刑一年八月,逃亡約一年的馮建英另案由新北地檢署通緝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