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鮑魚大亨鍾文智從宜蘭偷渡大陸 3同鄉友人起訴

北檢

連一鮑魚前負責人、摩坦利投資公司負責人鍾文智,涉炒作存託憑證(TDR),累計遭判30年5月定讞後棄保潛逃,最高檢察署指示臺北地檢署追查,檢方查出鐘的同鄉友人鄭畯中、馮建英、遊致𬀩在最高法院判決當天,開2部車接應鐘赴宜蘭頭城製造斷點,鍾3月13日搭船偷渡逃亡大陸,9日依藏匿人犯、僞造文書等罪起訴鄭男3人,並對鄭、遊2人求刑1年8月。另馮因案另遭新北地檢署通緝,檢方仍針對其他協助鍾逃亡共犯,繼續分案偵辦中。

起訴指出,鍾文智因涉反證券交易法等案件,上訴最高法院後恐遭判決重刑,去年10月14日,高院合議評議認爲無庸延長鐘的科技設備監控,並於同月17日,解除鍾科技監控設備。

鍾找來屏東縣同鄉友人鄭畯中、馮建英,夥同遊致𬀩協助逃亡,由鄭開車搭載馮、鍾等人,多次模擬鍾逃亡路線。

今年3月12日,最高法院判決駁回鍾文智之上訴,判決確定後,鍾文智遂於同日下午2時28分許,在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00號,搭乘計程車,前往新北市石碇區。

鄭畯中則開車搭載馮建英,早於同日下午2時34分,先在新北市石碇區靜安路1段288號等待鍾;同日下午3時4分,鍾則自計程車下車,步行前往新北市石碇區靜安路1段288號後,隨即於同日下午3時10分,在該處搭上鄭車。

同日下午3時16分,鄭車行駛至新北市石碇區靜安路1段某處,竟改懸掛僞造車牌,以利鍾文智躲避查緝。

同日下午3時43分,鄭車停靠於新北市平溪區

臺2丙線某處,鍾、馮、鄭3人隨即轉搭已在該處等候、由遊致𬀩駕車接應,並沿新北市平溪區臺2丙線,往宜蘭縣頭城鎮頭城交流道下匝道方向駕車逃逸,並製造追查斷點。

檢警懷疑,鍾文智疑於翌日3月13日,搭乘不明船隻逃往大陸地區後,鄭纔開車,由新北市平溪區臺2丙線某處,駛回北市信義區松仁路信義國中前停車格停放,而遊將車駛回北市信義區吳興街320巷45號後方停車格停放。

3月25日,遊將車子以10萬元價格,賣給基隆市某汽車商行;另於3月27日,將另部接應鐘的車子,以19萬8000元,售予新北市汽車商行,湮滅證據。

檢方批評鄭、馮2人並未坦承犯行,且製造多重斷點,以致執法機關難以追查,復協助重案人犯隱避,妨害司法權得以公正行使、斲傷司法威信甚深,足見惡性重大等情,建請法院均從重量處有期徒刑1年8月,以資懲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