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 助經濟犯徐少東偷渡 檢起訴9人

重大經濟罪犯徐少東5月9日搭船前來澎湖的影像曝光。(檢方提供/許逸民澎湖傳真)

今年5月留下「家書」後失聯的重大經濟罪犯徐少東,經最高檢察署指示高雄、澎湖地檢署聯合偵辦「棄保潛逃」後,檢方繼7月查出徐先持假身分證到澎湖,再搭小艇出海潛逃,全案20日偵結,澎湖地檢將涉嫌幫徐藏匿偷渡的澎湖湖西鄉代洪良合等9人提起公訴,全案連同4名在押被告一併移審法院。

起訴書指出,通緝中的徐少東經法院裁定限制出境、出海,另其對4294人吸金達22億6780萬元而違反銀行法,經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判處有期徒刑12年,併科罰金1億元,案件仍在上訴。

徐爲免身陷囹圄,尋覓偷渡出境管道,5月初,由鄭姓男子及許瑞足爲臺灣端、許義鑫於澎湖端分別統籌謀議、指揮執行協助徐少東偷渡,再以5000元至45萬元不等代價,邀集洪良合、李瑞進、潘俊華及另名李姓男子與林姓男子等人蔘與全案。

徐少東先於5月9日上午駕車前往嘉義縣布袋鎮某公園後,轉乘他車前往布袋港,持他人證件購買船票,搭船抵達澎湖,許義鑫再將徐少東安置在湖西鄉民宿藏匿,隔日凌晨4時許,許義鑫、洪良合再協助載運徐前往青螺沙嘴海岸,由李瑞進駕駛快艇接應後,於同日上午8時許,到達海峽中線約4.3浬處,並由前來接應的快艇載運繼續偷渡出境。

檢察官請法院審酌許瑞足、許義鑫擔任全案「首謀」,使重大經濟罪犯棄保潛逃,危害我國對於國境管理及國家安全維護甚鉅,建請分別量處有期徒刑7年、6年6月;另洪良合身爲湖西鄉民代表竟參與協助接運、船長李瑞進爲順利偷渡出境關鍵,分處有期徒刑3年8月、4年6月,以資懲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