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殺前電視製作人...槍手從澎湖偷渡菲律賓 4共犯遭判刑酬勞曝光

王姓前電視節目製作人2023年4月間在北市內湖遭人連開15槍,槍手黃聖展計劃性殺人後逃亡,5共犯協助下從澎湖搭船潛逃菲律賓後遭通緝;澎湖地院一審依入出國及移民法將協助黃偷渡的許姓男子等4人判6月至1年不等徒刑,助黃偷渡酬勞也曝光,共計120萬元。

2023年4月10日,前電視節目製作人王姓男子回家途中,於臺北市內湖區康寧路,遇冒充外送員的黃聖展(34歲)問路,遭黃男開15槍,其中2槍貫穿左小腿,黃男隨即騎機車逃離現場。

檢方事後查出黃計劃性殺人,事發1個月前即透過管道聯繫陳姓、張姓男子等人協助安排偷渡事宜;黃當天行兇後,輾轉搭車至高雄,再搭船到澎湖。

另名陳姓男子負責安排船隻,再由許男和張姓男子在澎湖接應、協助藏匿,同年4月12日下午在澎湖縣西嶼鄉赤馬漁港,由顏男駕船載黃男及陳男到公海,轉搭不明船隻讓黃、陳2人偷渡到菲律賓;後黃男被士林地檢署發佈通緝。

案經澎湖地檢署於6月10日審結,認許、顏、張和2名陳姓男子涉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刑法藏匿人犯,另交付他人身分證以供冒名使用,違反戶籍法等罪嫌,提起公訴,並沒收顏、張載送槍手的轎車和漁船,另扣押許姓等5名男子的部分財產,聲請法院宣告沒收並追徵價額。

全案澎湖地院上月底宣判,判決書記載共犯助槍手黃男偷渡酬勞,指遭槍殺案的幕後指使者唆使綽號「財哥」的男子提供120萬現金酬勞給陳姓男子,其中和黃男一起偷渡出境的陳男分得70萬元,許男獲得3.5萬,船長顏男獲得30萬元,餘款由張男取得。

澎湖地院上月底依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將4名被告判刑,許男、陳男及顏男分別被處以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張男則被處以1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槍手黃姓男子2023年4月10日晚間開槍打傷前王姓電視節目製作人後,騎機車逃逸畫面。圖/讀者提供

顏姓船長等4人助槍殺前王姓電視節目製作人的黃姓槍手從澎湖偷渡逃往菲律賓,遭澎湖地院判處6月至1年不等徒刑。本報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