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15槍狙殺節目製作人遭通緝 5人蛇協助槍手偷渡遭起訴
2025年6月10日/澎湖地檢署10日起訴涉嫌協助殺人未遂逃犯黃育展偷渡出境的5人,並求重量刑。圖爲黃育展偷渡出境的赤馬漁港。(翻攝google map/許逸民澎湖傳真)
協助殺人未遂逃犯黃育展偷渡出境,澎湖地檢署10日起訴許姓被告等5人,共同涉犯入出國及移民法之非法方法利用船舶運送非運送契約應載之人至他國、刑法藏匿人犯、戶籍法之交付他人身分證以供冒名使用等罪嫌。且請求予以從重量刑,暨對漁船與車輛等相關犯罪工具和犯罪所得(已扣押財產)均聲請沒收或追徵。
澎湖地檢署表示,我國陸續發生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連一鮑魚前負責人鍾文智、三聯集團負責人徐少東等重大經濟要犯遭判刑後棄保棄逃,嚴重影響司法威信。澎湖羣島海岸線總長約370公里、港口甚多,易成爲有心人士偷渡之中繼站,檢方除已與轄內海巡單位緊密合作、加強預防及查緝外,針對協助偷渡之相關人士,亦嚴加查緝,絕不寬貸,以期維護司法尊嚴及確保國家長治久安。
起訴書指出,經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通緝中的黃育展,計劃殺人,於2023年3月間就透過管道聯繫陳男、張男等人協助安排他行兇後偷渡出境至菲律賓事宜,再聯繫顏男擔任載運船長、許男準備人頭證件、陳男則負責安排船隻至公海接應等事務。
後才於2023年4月10日在臺北市內湖區埋伏,待曾任電視臺節目製作人的51歲王姓被害人出現後,隨即向被害人開15槍射殺,其中2槍貫穿其左腿而未遂後,將犯案用機車棄至基隆河滅證,旋搭乘客運南下,警方則在案發現場採獲15顆彈殼。
黃育展藉許男交付人頭證件搭船至澎湖後,由許男、張男接應、藏匿,再由顏姓船長於12日下午,在澎湖縣西嶼鄉赤馬漁港以漁船搭載黃育展、陳男前往公海上與某不明船隻接觸,由該不明船隻接續搭載黃育展、陳男前往菲律賓。
檢方指出,針對顏男、張男供本案所用之自用小客車2輛、及顏男漁船等犯罪工具及上開漁船變價所得財物,均聲請沒收,以遏阻並與嚴懲不法。同時針對5名被告之相關財產,經向澎湖地方法院聲請扣押裁定獲准,已執行扣押。
檢方表示,5人之犯罪所得,分別爲陳男120萬元、許男3萬5000元、顏男45萬元、張男16萬5000元、陳男55萬元,均依刑法第38條之1第1項前段、第3項規定,聲請法院宣告沒收並追徵其價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