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 偷渡通緝犯赴柬詐騙 18人起訴
屏檢查獲偷渡案,43歲許男涉嫌以每人150萬元的收費招攬9名臺籍通緝犯、1名非法入境大陸人士,企圖搭東港籍「億錩號」漁船偷渡至柬埔寨加入詐騙機房,檢方起訴18人。(屏檢提供/謝佳潾屏東傳真)
屏東地檢署3月查獲43歲許男以每人150萬元價碼,招攬9名通緝犯、1名非法入境大陸人士搭東港籍「億錩號」漁船偷渡至柬埔寨從事詐騙工作,近日檢方依移民法、國家安全法等罪起訴許男等18人,當中8人因判刑確定已發監執行。
今年3月間,屏檢接獲通報指稱,東港西南方海域「億錩號」漁船搭載偷渡客,經追查發現是主嫌許男與29歲共犯吳男等8人爲牟取不法利益,不僅分工招募偷渡客、聯絡船隻等作業,還企圖把人偷渡至柬埔寨加入詐騙機房從事不法行爲,並與當地詐騙集團合作,約定每名偷渡客收取偷渡費150萬元,但可待偷渡後再以工作抵償。
屏檢調查,許男從去年底開始招攬偷渡客,待一切準備就緒,3月14日下午經過2次接駁駛出領海後,成功將10名偷渡客轉乘至「億錩號」漁船,藉此規避港口與安檢通報,但海巡也已接獲情資,派艦在東港外海137浬處連人帶船一舉查獲。
屏檢指出,「億錩號」漁船上有10名偷渡客,除1人是非法入境的大陸籍人士,其餘9人是臺籍詐欺、毒品、槍砲等通緝犯,包括竹聯幫許姓幹部在內,有8人已判刑確定,刑期3月至5年6月不等,因此起訴同時也發監執行。
案經偵結後,檢方依移民法、藏匿人犯、國家安全法等罪起訴許等18人,並向法官建請對主嫌許男從重量刑8年,以及對提供偷渡漁船及承接招攬偷渡客工作的共犯吳男從重量刑6年6月。
檢方說,全案18人在案發後經檢察官向法官聲請羈押禁見時,全部裁定獲准,而移審後法官15日裁定7人續押,扣除發監的8人,其餘3人有2人各25萬元交保,另1人則本來就另案在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