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破獲漁船偷渡案!東港籍漁船載通緝犯赴柬埔寨詐騙 18人遭起訴
屏東地檢署破獲東港籍「億錩號」漁船涉嫌偷渡案,43歲許男夥同7人組成偷渡集團,以每人150萬元的收費招攬9名臺籍詐欺、毒品、槍砲通緝犯,以及1名非法入境的大陸人士,前往柬埔寨加入詐騙機房從事不法。(屏檢提供/謝佳潾屏東傳真)
屏東地檢署破獲東港籍「億錩號」漁船涉嫌偷渡案,43歲許男夥同7人組成偷渡集團,以每人150萬元的收費招攬9名臺籍詐欺、毒品、槍砲通緝犯,以及1名非法入境的大陸人士,前往柬埔寨加入詐騙機房從事不法。(屏檢提供/謝佳潾屏東傳真)
屏東地檢署破獲東港籍「億錩號」漁船涉嫌偷渡案,43歲許男夥同7人組成偷渡集團,以每人150萬元的收費招攬9名臺籍詐欺、毒品、槍砲通緝犯,以及1名非法入境的大陸人士,前往柬埔寨加入詐騙機房從事不法。(屏檢提供/謝佳潾屏東傳真)
屏東地檢署破獲東港籍「億錩號」漁船涉嫌偷渡案,43歲許男夥同7人組成偷渡集團,以每人150萬元的收費招攬9名臺籍詐欺、毒品、槍砲通緝犯,以及1名非法入境的大陸人士,前往柬埔寨加入詐騙機房從事不法。(屏檢提供/謝佳潾屏東傳真)
屏東地檢署破獲東港籍「億錩號」漁船涉嫌偷渡案,43歲許男夥同7人組成偷渡集團,以每人150萬元的收費招攬9名臺籍詐欺、毒品、槍砲通緝犯,以及1名非法入境的大陸人士,前往柬埔寨加入詐騙機房從事不法。(屏檢提供/謝佳潾屏東傳真)
屏東地檢署破獲東港籍「億錩號」漁船涉嫌偷渡案,43歲許男夥同7人組成偷渡集團,以每人150萬元的收費招攬9名臺籍詐欺、毒品、槍砲通緝犯,以及1名非法入境的大陸人士,前往柬埔寨加入詐騙機房從事不法,案經偵結後,檢方依移民法、藏匿人犯、國家安全法等罪嫌起訴許等18人,並向法官建請對許從重量刑8年;此外,全案有8人因判刑確定已遭發監執行,另7人續押中。
屏檢表示,今年3月間接獲通報指稱,東港西南方海域查獲「億錩號」漁船涉嫌搭載偷渡客,案經追查後發現,該起偷渡案是由43歲主嫌許男與29歲共犯吳男等共8人爲獲不法利益,在分工負責招募偷渡客、安排交通路線、聯絡船隻及住宿等事宜後,再把人偷渡至柬埔寨加入詐騙機房從事不法,且還與當地詐騙集團合作,雖每名偷渡客收費150萬元,但可待偷渡成功後從事詐騙工作以抵償偷渡費用。
屏檢進一步指出,該起8人偷渡集團的嫌犯年紀30歲至63歲不等,而「億」漁船上有10名偷渡客,除1人是非法入境的大陸籍人士外,其餘9人是臺籍詐欺、毒品、槍砲通緝犯,當中有8人是判刑確定,刑期有3月至5年6月不等,因此在起訴的同時也遭發監執行。
屏檢調查,許男從去年底開始招攬偷渡客,待一切準備就緒,3月14日下午經過2次接駁駛出12海浬領海後,成功將10名偷渡客轉乘至「億」漁船,以藉此規避港口與安檢通報,但海巡也已接獲情資,派艦在東港外海137海浬處查獲「億」漁船。
案經偵結後,檢方依移民法、藏匿人犯、國家安全法等罪嫌起訴許等18人,並向法官建請對主嫌許男從重量刑8年,以及對提供偷渡漁船及承接招攬偷渡客工作的共犯吳男從重量刑6年6月。
檢方說,全案18人在案發後經檢察官向法官聲請羈押禁見時,全部裁定獲准,而經移審後,法官15裁定7人續押,扣除發監的8人,其餘3人有2人25萬元交保,另1人另案在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