鮑魚聞人鍾文智落跑 法官裁定「1億保證金」沒入
炒TDR撈4億 連一鮑魚鍾文智判刑定讞落跑(中時資料照片)
炒作TDR撈4億多元的重大經濟罪犯鍾文智,最高法院判刑確定後他棄保潛逃成爲百億大亨朱國榮後,另一件司法醜聞,他的1億元交保金中,檢方聲請沒入,臺北地院前已二度裁準沒入鍾文智保金共8000萬元,臺北地檢署日前再聲請沒入加保2000萬元,北院日前裁準,共計1億元保證金沒入。
鍾在2010年間因新加坡掛牌上市的「大陸江蘇揚子江船業控股有限公司」,在臺發行的存託憑證(TDR),認有利可圖,2010年9月8日起,利用10多個人頭戶,炒作揚子江TDR等獲利4億多元。
最高法院將鍾文智依操縱證券交易罪5罪各判刑3年3月到9年10月不等刑期,洗錢罪2罪各判刑8月及10月定讞,7罪總計刑度共30年5月,檢方聲請定執行刑,裁定執行18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