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標案機密外洩 涉案技術師刪LINE對話收押

立委黃國昌爆出中科院有內部人員以標案機密文件四處兜售找廠商要錢,林姓技術師坦承犯案,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圖/擷取自黃國昌臉書

肩負研發國防科技、武器重責大任的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日前被立委黃國昌爆出有內部人員以標案機密文件四處兜售找廠商要錢;中科院發現資料複印異常,認定資訊通訊研究所林姓技術師涉入,通報憲兵指揮部報桃園地檢署指揮拘提林到案,林坦承犯案,但供述不一,且刪除手機通訊對話,檢方聲押禁見獲准。

據調查,本案涉及「鵬園院區智慧型監控指管系統網電基礎工程」標案,屬中科院針對院區安全及監控系統所規畫的重要工程;檢憲懷疑泄密非單獨行爲,背後疑有特定廠商或人員收受不當利益,目前已掌握可疑資料流向,正比對投標廠商、標案過程與林嫌的關聯性,追查共犯身分。

桃園地檢署指出,中科院標案資料傳外泄,二日下午接獲憲指部新北市憲兵隊通報,指派肅貪組檢察官指揮偵辦,當晚拘提涉案的林姓技術師到案;經訊問後,認定林涉犯刑法非公務員泄漏國防以外秘密、背信未遂罪嫌,且有勾串、滅證之虞,尚有可能共犯與不法金流,三日晚間向法院聲押禁見。

桃園地方法院表示,林姓被告偵訊時坦承犯案,並有聲押書中所列證據,足認定林涉犯相關罪刑,且嫌疑重大;林承認犯行,但對於交付給共犯的資料內容、形式、時間、地點、是否有報酬等關鍵細節,供述前後不一致,顯示有選擇性避重就輕,試圖淡化自己責任。

法院指出,林的電子設備尚未還原資料、完成數位鑑識,且尚有共犯未到案,無法排除可能會與共犯串通、湮滅證據;他已自行刪除與共犯的LINE對話紀錄,顯示有刻意隱匿事證、阻礙檢警追查的行爲。

法院認爲有具體事實足以認定林某可能會與共犯勾結、湮滅證據,符合羈押的理由,加上他所涉犯罪情節不輕,考量整起案件偵查進度,衡量後認爲有羈押必要,並應禁止他與外界接觸或通信,昨裁準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