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標案泄密 達運光電董座交保
中科院遭爆標案泄漏案,檢調查出泄密對象爲上市公司達運光電,認爲68歲董事長陳碧霜(左)與陳姓女協理,涉犯非公務員泄漏國防以外秘密、背信未遂罪嫌重大聲押禁見,法院裁定陳碧霜160萬元交保。(賴佑維攝)
中科院遭爆「鵬園院區智慧型監控指管系統網電基礎工程」標案泄漏案,林姓技術師4日遭桃園地院裁定羈押,檢調查出林男泄密對象爲上市公司達運光電,認爲68歲董事長陳碧霜與56歲陳姓女協理,涉犯非公務員泄漏國防以外秘密、背信未遂罪嫌重大聲押禁見,法院裁定陳碧霜160萬元、陳女60萬元交保。
桃園地檢署偵辦中科院標案資料泄漏案,4日聲請羈押禁見資訊通訊研究所林男獲准後,經蒐證比對分析相關事證,10日搜索達運光電及負責人陳碧霜、陳姓協理等人住居所、辦公室等8處所,並通知2人到案說明。
陳碧霜、陳女11日晚間6時赴桃檢覆訊2小時後中場休息,檢方約8時許再度訊問,半小時後即聲押,讓家屬相當訝異。檢方表示,經訊問後認爲陳碧霜、陳女與林男共同涉犯非公務員泄漏國防以外秘密、背信未遂等罪嫌重大,有勾串共犯、證人及滅證之虞,當庭逮捕陳碧霞及陳女,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陳碧霜庭訊時坦承犯案,陳協理則否認。法院認爲依照相關證據,2人犯罪嫌疑重大,且陳女與林男持續以LINE等通訊軟體聯繫,並刪除對話紀錄。陳碧霜與陳女也互設好友隱藏名單及有刪除紀錄,有湮滅證據之虞。
但法院認爲,依目前卷證,無從認定有常見採購弊案中虛增投標家數投標狀況,且林男已遭收押,其他證人也已具結,無從認定有勾串證人之虞;此案另已查扣2人手機等物證,考量2人涉案程度及經濟狀況,裁定陳碧霜160萬元、陳女60萬元交保。檢方將研議是否提出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