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屏鵝公路光電案 三地董座2千萬交保

三地集團創辦人鍾嘉村獲2000萬元交保。記者張議晨/攝影

高雄三地集團創辦人鍾嘉村涉嫌因光電場開發案行賄臺南市前議長郭信良,日前被橋頭地檢署起訴,高雄地檢署前天再約談鍾到案,鎖定鍾嘉村與開陽能源董事長蔡宗融合作的屏鵝公路光電開發案,昨凌晨復訊後,依違反證交法、特別背信罪嫌聲押鍾、蔡,法院裁定鍾2000萬元交保,蔡無保請回,雄檢要提抗告。

法官認爲,鍾嘉村、蔡宗融雖犯罪嫌疑重大,否認部分犯行,但鍾以2000萬元交保,足以替代羈押處分,無羈押必要;蔡則無串供、滅證之虞,因此裁定無保請回。

鍾嘉村最初投入土地重劃、都更等開發案起家,近年事業版圖透過併購、借殼、策略投資等方式擴張,拿下「乖乖」、「南仁湖」等臺灣知名品牌,還積極佈局綠能、交通、觀光等領域,投資標的橫跨南部縣市,開陽能源則是臺灣綠電大廠。

據瞭解,屏鵝公路光電開發案位於屏東獅子鄉,爲合豐能源負責開發,最終計劃開發130公頃山坡地用於太陽能發電,首期面積約52公頃,覈定發電容量約42MW,已完工併網發電。

合豐能源爲三地集團子公司北基及開陽能源合資成立,兩家公司各擁有51%及49%股權,由鍾嘉村擔任負責人。

檢調查出屏鵝公路光電場用地爲鍾嘉村所有,以三地集團規模應可自行開發,卻與開陽合資成立合豐能源共同開發,合豐每年還得向鍾支付逾2000萬元土地租金,侵害合豐能源權益,可疑資金逾億元,蒐證後,前天發動搜索,約談鍾嘉村、蔡宗融及開陽董事林志成、財務長詹順裕等多人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