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結八連霸?臺南最資深議員詐領補助費案一審判刑 政界:未判決確定前仍可登記參選
臺南市議會最資深的「八連霸」市議員蔡淑惠詐領助理補助費案,臺南地方法院12日依《貪污治罪條例》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合併處刑2年、緩刑5年。(本報資料照片)
臺南市議員最資深的「八連霸」市議員蔡淑惠詐領助理補助費案,臺南地方法院12日依《貪污治罪條例》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合併處刑2年、緩刑5年後,她的手機關機,致電服務處人員也表示,目前無法聯繫到本人。不過,外界普遍關心她明年是否能夠繼續登記參市議員?對此,政界認爲,根據選罷法排黑條款的規定,在此案尚未判刑確定之前,蔡淑惠還是可以登記參選。
法院判決指出,蔡淑惠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共3罪,各處有期徒刑 1年10月,均褫奪公權3年,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並應於判決確定後2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50萬元;褫奪公權3年,扣案的犯罪所得533萬1012元沒收。
政界認爲,如果蔡淑惠上訴,直到下屆市議員選舉登記時,都還沒有判決確定,她不僅可以繼續擔任議員,加上一審只判處徒刑2年,並不符合2023年5月修正通過的選罷法排黑條款,「受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判決尚未確定」的規定,應該還是可以登記參選。不過,只要貪污罪判決有罪確定,依排黑條款的規定,蔡淑惠將終身不得參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