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8連霸臺南議員蔡淑惠詐助理費533萬 貪污罪判刑2年
▲國民黨籍臺南市議員蔡淑惠涉詐領助理費533萬餘元,臺南地院判處2年徒刑、褫奪公權3年,緩刑2年。(記者林東良翻攝)
記者林東良/臺南報導
臺南市議會國民黨籍藍營8連霸市議員蔡淑惠,遭控任內涉嫌與3名助理共謀,透過虛報名額、浮報薪資等手法詐領助理費533萬餘元,南檢依貪污與僞造文書罪嫌起訴,臺南地院12日宣判,考量她在偵查期間主動繳回全數不法所得,將她判刑2年、褫奪公權3年,緩刑2年。
檢調指出,臺南市議員蔡淑惠自2009年10月至2016年12月擔任市議員期間,明知助理補助費是由市議會預算支應、並非議員個人薪資,仍與黃姓、蔡姓、許姓3名助理共謀,利用議員身分職務機會,向議會虛報助理名額或浮報薪資,藉此詐領公費補助共計533萬1012元,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
蔡淑惠在偵查期間主動繳回全數不法所得,臺南地院審酌後判其徒刑2年、褫奪公權3年,給予緩刑2年。3名涉案助理亦獲判緩刑。全案判決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