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快評】從小芸有空、宗彥無罪 看司法辦案的「彈性」
賴清德總統(右)在臺南市長任內延攬陳宗彥(左)進入市府擔任民政局長等職務,陳在任內疑接受性招待遭起訴,臺南地方法院昨天宣判陳無罪。本報資料照
行政院前發言人陳宗彥被控任職臺南市府期間接受酒店業者關說、收受性招待,被臺南地檢署依貪污等罪嫌起訴,臺南地院合議庭認爲無法確認監聽譯文中的「陳董」是陳宗彥,判陳無罪。從檢方到法院,看似起訴或判無罪均有其依據,但若深入檢視對比,即不難查覺當前司法辦案的「彈性」何其驚人!
陳宗彥被控涉貪,主要是接受業者請託變更視聽歌唱場所工程使用執照及關說警務人員調職案,依據檢方掌握的通訊LINE對話截圖,只見業者說「明天務必幫忙一下」,陳宗彥問「案名是?」業者回答「視聽歌唱場所變更使用工程」,陳宗彥下一句即秒回「小芸有空嗎?」再與監察院資料、民衆告發與監聽內容比對,認定陳宗彥與「小芸」等女子發生性行爲,因而認爲罪證確鑿。
臺南地院卻指出,監聽譯文雖顯示陳宗彥與業者有疑似電話聯絡偕女出場的內容,且翌日凌晨出現業者接到酒店員工詢問「秀錢」從哪邊抽的問題後,答稱「那個咖啡錢算老闆的」、「你同學寫陳董」通話內容。但一方面陳宗彥否認接受性招待,業者否認提供性服務;另一方面,其他監聽譯文也出現另一位「陳董」,因而難以確認「陳董」即是陳宗彥。
至此,全案有無罪的關鍵也呼之欲出。不要說是久歷偵審的司法官,就連一般民衆也都知道,時間拖得越久、犯罪事證就越容易湮沒散失,造成舉證困難。不禁要問,從2013年11月陳宗彥秒問「小芸有空嗎?」到隨後遭檢舉,再到2015年南檢首度偵查後認爲並無不法簽結,南檢對此可能牽涉權貴要員重大貪瀆之案究竟做了什麼?答案極可能是有且僅有監聽。
至於人民所想像或是電影常見的檢方以行動蒐證,拍下相關人等出入酒店或業者提供性交易場所的畫面,甚或是直搗黃龍式的兵分多路搜索業者、當事人,乃至以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押禁見…...,要司法剛正、嚴肅面對當時如日中天的「臺南幫」權貴,顯然「門都沒有」。
再看看八年後,南檢雖以犯貪污治罪條例的不違背職務收受不正利益重罪起訴陳宗彥,並嚴詞指控他「敗壞官箴,嚴重破壞國家公務員清廉形象,且自始否認犯行,犯後態度不佳」,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卻早已無法彌補事隔多年「小芸」等女子身分、去向不明等大疏漏。
至此不禁要問,南檢是不能?還是不爲?對照南檢如今偵辦罷綠連署涉及僞造文書之輕罪,卻不惜動用國家機器搜索在野黨地方黨部、聲押幹部等「積極取證」手段,人民心中早有評斷。
陳宗彥獲無罪判決後發聲明,感謝法官正確認事用法,並希望能就此揮別陰影。事實上,法官秉公論斷檢方所掌握、呈堂之事證,只不過是「果」,真正得以讓陳宗彥一審無罪之「因」,早在十多年前在臺南權勢熏天的陳宗彥,毫無顧忌的秒問「小芸有空嗎?」之時即已種下。
陳宗彥或將從此揮別陰影,殊不知肇因於司法辦案巨大「彈性」而生的陰影,早已強壓在所有非當朝權貴的頭頂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