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高虹安「偷吃人夫」 徐嶔煌未查證...法院判賠10萬

名嘴徐嶔煌3年前九合一縣市長選舉時,在民視節目「辣新聞152」公然指稱遭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任職鴻海集團期間,與男友李忠庭交往時,李仍是有婦之夫。高虹安認爲徐嶔煌所言嚴重侵害名譽權而提告求償,一審判徐應賠償10萬元,案件上訴,臺灣高等法院今維持一審判決,全案確定。

高虹安主張,徐嶔煌2022年11月2日在政論節目以手持字板載明「2019年與李男交往,李男仍有婚姻關係」,指高虹安和李忠庭交往時,李爲有婦之夫,惡意編造自己是第三者,破壞對方婚姻等負面形象,再透過節目播放及網路散佈,貶抑她個人社會評價,侵害名譽權甚鉅,提告求償160萬元,並將判決主文刊登在徐個人臉書1日。

徐嶔煌抗辯,他當時發言重點在於高虹安是否貪污助理費的社會重大議題,字板有關於有婦之夫的內容並非言論重點,且字板內容是出於媒體報導,自己已盡查證義務。高當時是不分區立委,同時參選新竹市長,自己身爲新聞評論者,追蹤高女、李兩人間關係,以釐清助理費爭議,並檢視高虹安的言行,事涉公共利益。

一審認爲,字板內容不僅是媒體相關報導,而是徐嶔煌加入自己獲悉資訊或個人主觀推斷後,公開以「事實陳述」方式揭示在節目中,並非以「意見表述」方式呈現,徐嶔煌言論與事實不符,又未經合理查證,判決徐應賠償高虹安10萬元。

徐嶔煌上訴,高院指出,字板內容與事實不符,且事涉公衆人物私人生活領域事務,徐嶔煌應盡查證義務,徐發言前雖有參考媒體報導,並向媒體人邱明玉查證鴻海集團創辦人郭臺銘曾反對高虹安、李忠庭交往一事,仍無法證明邱女有告知徐有關李忠庭婚姻關係。

高院認爲,高虹安爲政治公衆人物,是否與他人發生婚外情,雖屬可受公評之事,但徐嶔煌爲資深新聞評論人,所提出的字板內容既與事實不符,也未提出其他查證來源,就任意指述高虹安有與他人發生婚外情,導致高虹安品德、言行受到公衆質疑,足認徐嶔煌確實未善盡合理查證義務,一審判徐應賠償10萬元,判決並無違誤,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遭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