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個月激戰10次!精品櫃哥偷吃已婚女主管害離婚 判賠人夫80萬

▲高雄某精品櫃櫃哥偷吃已婚女主管挨告。(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記者郭玗潔/高雄報導

高雄草衙SKM Park Outlet購物中心某精品櫃櫃哥在去年期間,和已婚女主管交往2個月併發生10多次性關係,被妻子找徵信社抓姦在牀,賠了妻子180萬挽回婚姻後,又被女主管的丈夫告上法院求償111萬。高雄地院審理,判櫃哥侵害配偶權,要賠女主管的丈夫80萬元。可上訴。

人夫主張,妻子在擔任SKM Park Outlets高雄草衙某精品櫃代理主管期間,和櫃哥發生性關係,遭櫃哥老婆於去年4月16日凌晨抓姦在牀,妻子於是籤立和解書並賠償櫃哥老婆80萬元。

人夫認爲,櫃哥明知妻子已婚,還利用職務之便,製造和妻子獨處的機會,從2024年2月至4月間,發生10次以上性行爲,讓他知情後痛苦不堪,無法接受背叛而和妻子離婚,家庭因此破裂,年僅5歲的孩子因無法理解離婚意思,也無法接受父母不同住,一度哭喊「我不要爸爸媽媽了,我要一個人」,讓他相當心疼。

人夫指出,案發時他的公司正進行升遷審查,因公司認爲他遭家庭變故,讓他錯失報告營運計劃,因而錯過升遷機會,反觀櫃哥在賠了自己老婆180萬後,仍然維持婚姻關係且升遷加薪,他的家庭和事業卻都被嚴重影響,無法接受櫃哥提出的35萬元和解金,提告對櫃哥求償111萬元。

庭審時,櫃哥表示人夫是否升遷,難以證明和他侵害配偶權有關,他已在調解時對人夫致上最深歉意,也將調解金額從30萬提高至35萬,有強烈和解意願,只是人夫認爲他的道歉「如同小學生一般」,才導致和解破局。

不過女主管證稱,她和櫃哥在2023年底公司聚會上認識,由櫃哥主動加她社羣並連絡,兩人在2024年2月2日交往,雖然徵信社只跟監到4月份的4次性行爲,但其實不只這幾次,兩人也會在北上參加主管會議時過夜,從2月10日到4月16日間大約發生10次以上性行爲。

法官認爲,櫃哥還要跟老婆維持關係,所以只承認被抓到的4次,這是人之常情,而女主管已和丈夫離婚、沒有顧慮,證詞可信度更高,判定櫃哥和女主管在交往約2個月期間共上牀10次,審酌櫃哥已婚有子女,月收約5萬元,判他要陪8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