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CEO偷吃同學妻害離婚 5個月後2人就閃婚
科技公司CEO阿德(化名)竟與高中同學阿勇(化名)的妻子小美(化名)搞婚外情,兩人不但多次上摩鐵,還在百貨公司公然牽手約會。(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科技公司CEO阿德(化名)竟與高中同學阿勇(化名)的妻子小美(化名)搞婚外情,兩人不但多次上摩鐵,還在百貨公司公然牽手約會,導致阿勇婚姻破裂。新竹地院審理後,認定阿德侵害配偶權,判賠50萬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阿勇與小美於2016年結婚,育有一女,而阿德則是阿勇的高中、大學同學,兩家人感情甚篤,經常相約出遊。不料,阿德竟趁機與小美髮展婚外情,2023年1月18日,兩人被拍到共乘BMW轎車前往新竹「Wego薇閣精品旅館」,停留近3小時後,又到巨城購物中心手牽手逛街,親密互動全被錄下。
阿勇發現後,憤而提告求償70萬元。法院審理時,阿德辯稱當天人在竹北開會,不可能出現在新竹市區,但法官調閱監視器畫面,確認車內男女就是阿德與小美,加上共同友人證稱「兩人互動親密」,認定阿德確實侵害配偶權。
阿勇主張,阿德早在2022年12月23日的KTV聚會中,就與小美摟抱、坐大腿,甚至跟進廁所反鎖,但法院認爲證人僅表示「小美喝酒後比較外向」,無法證明兩人有不當行爲。此外,阿勇指控阿德贈送小美4萬多元的精品手鍊,但因無法證明手鍊去向,這部分請求也被駁回。
更誇張的是,小美與阿勇2023年4月離婚後,短短5個月就與阿德再婚,法官認爲,若非兩人早有感情,不可能這麼快結婚,因此認定阿德破壞他人婚姻,情節重大。
法院考量阿德是科技公司負責人,年收入近千萬,而阿勇爲上班族,年收約300萬,最終判阿德賠償5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