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嶔煌指高虹安2019年交有婦之夫 判賠10萬元確定
遭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中時資料照片,陳君瑋攝)
名嘴徐嶔煌2022年九合一大選期間上節目時指稱當時擔任立法委員的高虹安2019年與有婦之夫的李忠庭交往,高虹安提告求償160萬元,臺灣高等法院認爲李在2015年就已離婚,兩人交往時李已恢復單身,徐沒有善盡查證義務,維持一審認定,判賠10萬元確定。
高虹安提起訴訟主張,徐是新聞評論者,2022年11月2日在電視節目上以手持字板載明「2019年與李男交往,李男仍有婚姻關係」,惡意編造她爲第三者之不實言論,且散佈於不特定多數人,言論已由網路新聞散佈至全國,影響力無遠弗屆,使見聞過該節目之人,對她產生破壞婚姻等負面形象,造成她之品德、操守等社會評價受到嚴重貶抑,侵害她名譽權甚鉅。
高虹安表示,李忠庭結束婚姻後,她在2018年才認識李男,故字板上指稱2019年她與李男交往時,李男有有婦之夫,顯與事實不符,徐未經合理查證,散佈言論,應賠償她非財產精神損害160萬元。
高院認爲,徐所提出字板關於高虹安於2019年與李男交往時,李男仍有婚姻關係,及李男於2020-2021年離婚等情,既與事實不符,復未提出該等內容之其他查證來源,即指高虹安有與他人發生婚外情之侵害配偶權不當行爲,致高的品德、言行受到公衆質疑,過失不法侵害名譽權,判賠10萬元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