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謠高虹安交往有婦之夫!名嘴徐嶔煌遭法院打臉 判賠10萬確定

▲新竹市長高虹安遭稱與有婦之夫交往,獲賠10萬元確定。(圖/記者吳銘峰攝)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名嘴徐嶔煌2022年間,公開在政論節目中稱新竹市長高虹安與有婦之夫交往,高虹安起訴求償160萬元,一審新北地院判決徐嶔煌賠償10萬元。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仍認定徐嶔煌言論不實,經過計算後,高院仍認定須賠償10萬元精神慰撫金,全案確定。

判決指出,徐嶔煌於2022年11月2日,在全民電視臺錄製的政論節目「辣新聞152」中,以手板「2019年與李男交往,李男仍有婚姻關係」,並做出評論。高虹安認爲,她2018年任職鴻海集團而認識李忠庭,李男當時已離婚,隔年2人才交往,徐嶔煌身爲新聞媒體工作者,卻未合理查證,就惡意說她是「小三」;如此言論造成她品德、操守等社會評價被嚴重貶抑,名譽權受侵害甚鉅。因此高虹安起訴請求徐男賠償精神慰撫金160萬元,並在徐男的臉書粉專公開刊登本案判決全文1日、不得限制閱覽權。一審法院審理後,認爲徐男言論不實,須賠償10萬元,至於臉書刊登判決部分則未判準。案件上訴第二審。

二審高等法院審理時,徐男拒絕賠償,辯稱他曾經參考自由時報的報導,也曾向媒體人邱明玉求證,稱有「親郭人士」說鴻海集團創辦人郭臺銘曾經反對高虹安與李忠庭交往。不過高院比對徐男參考的報導,發現該報導中並未記載有關高虹安於「2019年與李男交往,李男仍有婚姻關係」,及李男於「2020-2021年離婚」之徐男的字板內容。

另外高院也認爲,徐男雖然向邱明玉查證,也知道邱明玉口中所說的「親郭人士」是誰,但徐男卻未就消息直接來源再爲合理查證,竟自行演繹增加邱明玉未曾提及之事項,而發表無證據證明爲真實之言論。因此高院認爲徐男確實未詳盡查證義務,必須賠償。

最後高院審酌兩造身分、地位、經濟狀況、侵害行爲之過失情節及高虹安名譽減損之程度,認爲一審判賠的10萬元已經足夠。因此高院9日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徐嶔煌發表不實言論,判賠10萬確定。(圖/華視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