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版AI基本法草案出爐 藉補助獎勵吸引業者研發應用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圖/行政院提供
朝野立委所提「人工智慧基本法」已經立法院委員會完成初審,行政院會今天通過院版草案,明定人工智慧研發與應用的基本原則外,也規範避免人工智慧應用造成違法、不必要蒐集個資,並要求政府積極推動研發、應用及基礎建設,辦理相關產業補助、委託、出資、獎勵、輔導,抑或是提供租稅等財政優惠。
數發部次長林宜敬說明,AI跟所有部會皆有關聯,且基本法是上位法案,不需要明定主管機關,避免限縮範疇。
「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原由國科會提出,考量AI應用涉及國安與高風險AI管理,改由數發部整理後再送政院審查。行政院長卓榮泰指出,草案確立人工智慧研發、應用與治理的基本原則,鼓勵技術創新並與國際接軌爲主軸,兼顧智財權與個資保護,打造臺灣成爲人工智慧島。
數發部指出,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立足「鼓勵創新、兼顧人權」,揭示永續性、人類自主性、隱私保護及資料治理、安全性、透明性及可解釋性、公平性、可問責性等7大基本原則,並有創新合作及人才培育、風險管理及應用負責、權益保障及資料利用、法規調適及業務檢視等4大推動重點。
針對「鼓勵創新面向」,數發部說明,將推動研發應用獎補助、財政優惠措施,以及公私協力國際合作,並促進資料開放、可利用,也將投入AI人才培育、提升國民素養教育,同時建立AI研發及應用服務的創新實驗環境,針對實際落地應用前的學術研究,鬆綁限制,確保研究彈性。
對於「兼顧人權」,數發部表示,將推動風險分類,建立高風險AI應用責任與救濟機制,設立AI評估驗證工具方法,強化人爲可控性,避免AI應用違法情事,同時保障勞工權益輔導就業,保障個資隱私,提升文化價值保障智財。
根據數發部報告,政府推動AI產業發展,全面提升臺灣競爭力,無論在算力、資料、人才、行銷及資金上都有着墨,而推動基本法,將引領相關法令機制調適 打造完整AI生態系,同時維護人民權益 ,創造更加智慧、安全且永續的數位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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