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 地面師詐團騙3.7億 遭起訴求10年重刑

林男等8人以「地面師」詐欺手法行騙全臺,12名受害人被騙金額高達3.7億餘元,彰化地檢署依加重詐欺取財等罪起訴,首謀林男、蔡女求處10年及8年重刑。(葉靜美攝)

「歐悅集團」林姓執行長等人在前年涉嫌在全國各地以假檢警、假投資向民衆詐取財物,得手後再勾結地政士、貸款專員等,以「地面師」詐欺手法,對被害人進行二度詐騙,隨後將詐騙款項提領一空,12名被害人損失逾3.7億元,有受害者更因此抑鬱而終,彰化地檢署近日偵結,將林男及其秘書蔡女等8人依加重詐欺取財等罪起訴,並求處林男10年、蔡女8年重刑,聲請沒收8人犯罪所得2.3億餘元。林男、蔡女目前羈押中。

「歐悅集團」林姓執行長在2023年1月起,涉嫌勾結詐騙集團,在全國各地以假檢警、假投資等手法,向被害人詐取高額財物,得手後又勾結吳男及李男等3名貸款專員,路男及邱男等3名地政士,以「地面師」詐欺手法,對相同被害人進行二度詐騙,由被害人提供不動產設定抵押借款,隨後再將款項以各種方式騙取殆盡。

彰檢在2024年間獲報,經深入調查後,今年2月間向法院聲請羈押林男及其秘書蔡女獲准。因高檢署整合分析全國各地檢署彙報情資,發覺各縣市多件「地面師」詐騙案件均指向同一幕後金主林男,爲統一事權,全案由彰化地檢署負責偵辦。

彰檢表示,12名被害人受騙金額高達新臺幣3億7000餘萬元,其中,林男不法所得高達2億2000餘萬元,爲被害人設定不動產抵押共17件,遍及全國各地;檢察官爲避免被害人損害擴大,在今年3月間向法院聲請查扣設定抵押的不動產11筆及1億2348萬元債權。

彰檢近日偵結,將林男等8人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刑法加重詐欺取財、加重詐欺得利、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提起公訴,審酌被害人受到鉅額損失,甚而有人抑鬱而終,被告8人惡性極重,在偵查中仍飾詞卸責,毫無悔意,因此向法院具體求處林男有期徒刑10年,蔡女8年,其他6人分別爲3年至1年8月不等徒刑,並聲請沒收被告8人犯罪所得2億3408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