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師行騙全臺狂詐逾2.3億元 主嫌遭求刑10年重刑

林男等8人以「地面師」詐欺手法行騙全臺。(葉靜美攝)

「歐悅集團」林姓執行長等人在前年涉嫌在全國各地以假檢警、假投資向民衆詐取財物,得手後再勾結地政士、貸款專員等,以「地面師」詐欺手法,對被害人進行二度詐騙,隨後將詐騙款項提領一空,12名被害人損失金額逾3.7億元,有受害者更因此抑鬱而終,彰檢近日偵結,將林男及其秘書蔡女等8人依加重詐欺取財等罪嫌起訴,並求處林男10年、蔡女8年重刑,聲請沒收8人犯罪所得2億3408萬餘元。林男、蔡女目前聲押中。

彰化地檢署表示,「歐悅集團」林姓執行長在2023年1月間起,涉嫌勾結詐騙集團,在全國各地以假檢警、假投資等手法,向受騙民衆詐取高額財物,得手後勾結吳男及李男等3名貸款專員,路男及邱男等3人地政士,以「地面師」詐欺手法,對相同被害人進行二度詐騙,由被害人提供不動產設定抵押借款,隨後再將款項以各種方式騙取殆盡。

彰檢在2024年間獲報後,立即分案由檢察官楊聰輝偵辦,經深入擴大調查後,在今年2月間向法院聲請羈押林男及其秘書蔡女獲准。因臺灣高等檢察署整合分析全國各地檢署彙報情資後,發覺各縣市多件「地面師」詐騙案件均指向同一幕後金主林男,爲統一事權整合偵查量能,全案由彰化地檢署負責偵辦,並協調相關機關進行調查。

彰檢表示,12名被害人受騙金額高達新臺幣3億7000餘萬元,其中,林男不法所得高達2億2000餘萬元,爲被害人設定不動產抵押共17件,遍及全國各地;檢察官爲避免被害人損害擴大,在今年3月間向法院聲請將設定抵押的不動產11筆及對被害人1億2348萬元債權予以查扣。

彰檢在今年6月23日偵查終結,將林男等8人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刑法加重詐欺取財、加重詐欺得利、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提起公訴,審酌被害人受到鉅額損失,甚而有抑鬱而終者,被告8人惡性極重,且在偵查中仍飾詞卸責,毫無悔意,因此向法院具體求處林男有期徒刑10年,蔡女求處8年,其他6人分別求處3年至1年8月不等徒刑,並聲請沒收被告8人犯罪所得計2億3408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