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師行騙全臺共12人損失逾3.7億元! 主嫌300萬交保

歐悅集團林姓執行長等8人以「地面師」詐欺手法行騙全臺,12名受害人被騙金額高達3.7億餘元,彰化地檢署偵察終結,將林男等8人依加重詐欺取財等罪嫌起訴,彰化地方法院裁定林男、蔡女分別以300萬、50萬元交保。(葉靜美攝)

「歐悅集團」林姓執行長涉嫌勾結詐騙集團,以「地面師」手法,對被害人進行二度詐騙,並將詐騙款項提領一空,12名被害人損失金額逾3.7億元,檢方日前將林男及其秘書蔡女等8人依加重詐欺取財等罪嫌起訴,並求處林男10年、蔡女8年重刑,案經移審彰化地方法院,法官裁定林男、蔡女分別以300萬、50萬元交保。

彰化地檢署在2024年間獲報,「歐悅集團」林姓執行長自2023年1月間起,涉嫌勾結詐騙集團,在全國各地以假檢警、假投資向民衆詐取財物,得手後再勾結地政士、貸款專員等,以「地面師」詐欺手法,對被害人進行二度詐騙,由被害人提供不動產設定抵押借款,隨後再將款項以各種方式騙取殆盡。

彰檢調查,這起詐騙案共有12名被害人,被騙金額逾3.7億元,有受害者更因此抑鬱而終,林男不法所得高達2.2億餘元,爲被害人設定不動產抵押共17件,遍及全國各地,彰化地檢署在偵辦過程中向法院聲押林男、蔡女獲淮,林男、蔡女延押1次。

彰檢在6月23日偵結,將林男及其秘書蔡女等8人依加重詐欺取財等罪嫌起訴,並具體求處林男有期徒刑10年,蔡女8年,其他6人分別求處3年至1年8月不等徒刑。

法院表示,被告所涉犯行嫌疑重大且否認犯行,詐騙金額龐大,情節非輕,涉案部分日後勢必需傳喚相關證人到庭進行交互詰問,恐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罪數多達12件,有反覆實施詐欺同一犯罪之虞,雖有羈押原因,但審酌犯罪情節及考量現有卷證資料,認爲命被告遵守特定事項,應足以擔保日後審理程序進行,已無羈押之必要,裁定男、蔡女分別以300萬元、50萬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