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蘇偉碩控京華城案曲解法令獵殺柯文哲 內政部國土署嚴正駁斥
▲醫師蘇偉碩。(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詹詠淇/臺北報導
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案遭羈押禁見,社運人士、醫師蘇偉碩今(18日)指控,內政部與監察院違反法律見解,僅針對單一個案進行政治獵殺,政治追殺幕後黑手是內政部。對此,內政部國土署嚴正駁斥,本案是京華城公司申請容積獎勵,由臺北市政府本於權責處理,無須報請中央同意。爲避免類似案件未依通案性容積獎勵規定,而爲單一對象創設容積獎勵項目產生爭議,國土署已請各地方政府於審議細部計劃及容積獎勵規定時,應特別注意相關公益性及合理性。
蘇偉碩今開記者會表示,監察院相關糾正案跟調查報告有非常大問題,不僅打臉自己101年的專案報告,內政部也打臉自己99年現行有效函釋,這是非常標準政治獵殺案件。京華城案完全是指鹿爲馬,原因就是政治目的,目標非常清楚就是柯文哲及民衆黨,而政治追殺幕後黑手是內政部。
對此,內政部國土署透過新聞稿嚴正駁斥,本案是京華城公司申請容積獎勵,由臺北市政府本於權責處理,無須報請中央同意。爲避免類似案件未依通案性容積獎勵規定,而爲單一對象創設容積獎勵項目產生爭議,國土署已請各地方政府於審議細部計劃及容積獎勵規定時,應特別注意相關公益性及合理性。
國土署表示,京華城公司是依據都市計劃法第24條向臺北市政府提出自擬細部計劃申請,原址非屬都市更新地區,市府卻準用「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規定之容積獎勵項目,因此被監察院糾正。在監察院99年調查及糾正報告中,有關都市計劃法省市施行細則(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及都市計劃細部計劃書土地使用管制事項中,都有明確的都市計劃容積獎勵規定,中央對於都市計劃法令適用立場迄今均未改變。
國土署指出,雖然細部計劃得訂定容積獎勵項目規定,但獎勵項目及額度應符合公益性及合理性,避免爲單一對象創設各種名目的獎勵規定,以符合公平正義。此外,民間人士指稱臺北市前任市長依都市計劃法第24條審議的自擬細部計劃案共36案,惟此權責歸屬地方政府,國土署尊重監察院及司法單位調查權責,如涉及不法之情事,會全力配合偵查,以釐清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