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 柯文哲轟檢方淪網軍

臺北地院審理京華城案,22日提訊前臺北市長柯文哲(中)、臺北市議員應曉薇(右)等,進行證人詰問程序。(杜宜諳攝)

臺北地方法院22日審理京華城案,臺灣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表示,京華城案送都委會研議,他就沒在管,都委會非市長可操控,至今無任何公務員說京華城案程序違法,他被關得莫名其妙,在看守所裡已換了7個室友,「關這麼久的,很少耶!」。另臺北市議員應曉薇則強調,她身爲民代監督案件是義務,還呼應柯文哲稱,「我已經換了15個室友」。

北院22日傳喚時任北市都發局都市規劃科長、現任總工程司楊智盛作證。楊證稱,京華城案公告公展由柯決行,當時他和市府副秘書長李得全說市長室有人通知應曉薇的顧問吳順民在樓下等公文,但不知道是誰通知的。

柯文哲說,京華城案送都委會研議後,他就沒在管。京華城案是個案不是通案,是參考都市更新案,但並非都更案,是陳情案,是自提細部計劃申請的,這是人民的權益。

柯強調,都委會是獨立機構,都委會委員不是由市長決定,非任何人可以操控,他當時設計一套非常複雜的制度,除了社子島開發案,一般案件都委會都採共識決。

柯文哲說,至今沒有一個公務員表示京華城案程序有違法,京華城案依都市計劃法第24條提出申請,早在前都發局長林洲民、前臺北市副市長林欽榮任內就提過,不是換了副市長才送的。

針對檢察官質疑市長室秘書打電話給都發局秘書轉知楊智盛,說應曉薇顧問吳順民在北市府樓下等待柯文哲決行京華城公告公展,柯說:「案子進度我都不知道,怎麼指示?」柯還「提醒」檢察官,社會的公平正義纔是司法的目的,不要以訴訟輸贏爲目的,不然就跟網軍一樣。

應曉薇則強調,她擔任16年市議員,身爲民代,本來就有監督義務,她認爲黃景茂是最棒的都發局長,每次看到黃開口笑的皮鞋「我都快昏倒了」。她還回應柯的「7個室友」說法,表示「我已經換了15個室友」。柯與應都被北院裁定自8月2日起再延押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