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興市官林鎮:十七年前舊證引糾紛 暖心調解促鄰和

8月5日上午,宜興市官林鎮滆湖村法律顧問王柏興被緊急請到張五瀆調解一樁糾紛。糾紛的根源竟是一張十七年前的菜籽油寄存證。

當王柏興趕到“便民糧油兌匯點”時,74歲的蔣某某正攥着一張皺得像曬乾的荷葉的《菜籽兌換寄存證》,指着77歲的店老闆吳某某喊:“2008年我寄存了47.5公斤菜籽油,提了12.5公斤後,剩下35公斤沒取。憑證現在找到了,你必須給我兌現!”吳某某則舉着一本泛黃的臺賬,他的手因激動而發抖:“我做了三十年生意,從不說瞎話!35公斤早就在2009年結轉後分三次提完了!”雙方爭的不可開交。

王柏興先把兩位老人扶到店外的涼棚下,倒了兩杯溫水,笑着說:“都是老鄰居,先喝口茶,慢慢說。”接着接過吳某某手中的臺賬,仔細翻看,每頁都工工整整記着各家的寄存、提取信息,筆畫雖淡卻清晰,紙頁泛着自然的舊色,沒有塗改或僞造的痕跡。

“蔣叔,我得跟你講清楚法律規定。”王柏興轉向蔣某某,語氣嚴肅但平和,“2008年的糾紛,到現在已經過了三年的訴訟時效,就算你去法院起訴,不僅要花訴訟費、律師費,勝訴的概率也很低。再說你剛纔說要搬砸物品,這可是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要是吳叔因爲激動犯了心臟病,你還得承擔民事賠償責任,這值得嗎?”蔣某某愣了愣,說道:“可我確實沒提完啊……”王柏興又補充:“臺賬是原始記錄,沒有造假的痕跡,就算有爭議,35公斤菜籽油也就五百塊錢,犯不着跟老鄰居鬧僵。”

接着,王柏興對吳某某說:“吳叔,你的臺賬是當年的原始記錄,這一點沒問題,但沒有客戶簽字,蔣叔不認可也有道理。現在蔣叔已經鬆口,願意各承擔一半,你出250塊錢,就算給老鄰居一個臺階,快刀斬亂麻。”吳某某摸着臺賬的封皮,短暫思忖後說:“我信得過司法所,就按你說的辦。”

爲了讓蔣某某徹底放下顧慮,王柏興又找到他的妻子,讓她幫忙勸說:“都是老街坊,擡頭不見低頭見的,別把關係鬧僵了。”蔣某某的妻子點頭:“我跟他說,聽你們的沒錯。”

經過幾個小時的耐心勸說,兩位老人終於在調解協議上籤了字。王柏興說“鄉村調解不是‘和稀泥’,而是用法律幫雙方理清是非,用人情讓雙方願意讓步。”這場跨越十七年的“寄存證糾紛”,成了基層法治工作中一堂生動的“調解課”——法律不是冷冰冰的,它藏在老街坊的握手裡,藏在我們的耐心勸說裡,讓鄉村的日子,過得更踏實、更溫暖。

(郝欣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