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約財產引糾紛 溫情調解促當庭履行

近日,梨樹縣人民法院榆樹臺人民法庭成功調解一起婚約財產糾紛,雙方當事人就彩禮返還事宜自願達成調解協議,並部分當庭履行,實現案結事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

2024年,劉大爺與董阿姨相識後感情迅速升溫便開始同居生活。由於彼此瞭解不夠深入,在同居生活中,兩人頻繁因爲各種瑣事爭吵,矛盾越積越深,最終無奈選擇分手。分手後,劉大爺覺得自己在這段關係裡付出甚多,遂要求董阿姨退還彩禮及各項費用。雙方協商未果,劉大爺將董阿姨訴至法院。

在審理中發現,被告一家願意退還彩禮,但是兩家對退還金額有很大的爭議,針對案件爭議的焦點,承辦法官向被告一家釋明瞭《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彩禮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中對彩禮的認定範圍、返還原則等問題後,轉變調解思路。最終,雙方達成調解協議,被告當庭向原告返還部分彩禮。

梨樹縣人民法院始終秉持着“人民法庭爲人民”工作理念,在審判工作中,堅持調判結合的理念,充分發揮派出法庭深入基層的優勢,不斷探索調解方法,促成案結事了。下一步法庭將繼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不斷提高人民羣衆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來源:梨樹縣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