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消防助理員涉性侵2女!「闖紅燈」偷拍不雅片 判決結果出爐

▲桃園市消防局楊姓助理員於2022年至2023年間,約2女網友到摩鐵嘿咻,性行爲過程中偷拍性愛影像,警方根據2女提告持搜索票至消防局辦公室查出資料夾檔案中夾藏性愛影片。(資料照/記者沈繼昌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消防局秘書室已婚楊姓助理員於2022年至2023年間邀約2女網友上摩鐵發生親密關係,過程中卻偷拍性愛影像,還趁女網友生理期服藥後仍強制性侵得逞,事後還刪除對話紀錄,經2女報警提告,警方持搜索票至楊員辦公室搜索,查獲資料夾夾藏性愛影片揭露其犯行。桃檢依妨害性自主、偷拍性影像、侵佔等罪嫌起訴;桃園地院審理時,因女網友供詞前後矛盾,法官針對加重強制性交、強制性交部分判處無罪,楊坦承偷拍等犯行,依無故以錄影攝錄性影像、侵佔等罪,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1月,可易科罰金,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42歲的楊姓男子於2022年6月間透過交友軟體邀約女網友至桃園市中壢區某摩鐵發生親密關係,過程中未獲女網友同意,以手機竊錄其裸露之性影像2段;隔年2月21日凌晨1時許,楊男再透過交友軟體邀約另一女網友,2人相約在女網友住處見面,女網友因躁鬱症等病情發作且正值生理期間,女網友服用完藥物且處於全身無力狀態下,楊男違反女網友意願,以身體壓制下,硬上女網友強制性交得逞。

案經2女網友向北市警局婦幼隊報案處理,警方循線查出楊男在桃園市消防局任職,於2023年10月3日向桃園地院聲請搜索票後至楊男位於桃園市消防局辦公室執行搜索,在其電腦內發現名爲「花冊」資料夾,在資料夾中扣得本案性愛相關影片,始揭露楊男惡行,本案爆發後,除受害2女網友外,還有其他受害女子偷拍影片,經查其中一名女子除慘遭楊男偷拍性影像外,楊男趁雙方出遊時取走女子皮包涉犯侵佔罪嫌,女子事後亦提出妨害性自主與侵佔等告訴;桃檢覆訊後依妨害性自主、無故以錄影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與侵佔等罪嫌起訴。

桃園地院審理時,被告楊男否認性侵女網友,僅坦承竊錄女網友身體隱私與性影像等犯行,但否認侵佔皮包,法官根據女網友陳述,對照被告電腦所存其證件照片等資料佐證,確認被告有侵佔女網友遺忘皮包與金錢犯行等事實;此外,法官審酌被告且迄今未與被害人女子達成和解或賠償其等所受損害,惟念其於法院審理坦承部分犯行,並已與部分被害女網友達成和解,另女網友于案發後屢次指控前後矛盾,與一般遭性侵害者有違,本案除女網友單一指控外,無其他積極證據,且檢方事證不足認定被告有此等強制性交犯行,故諭知此部分無罪之判決。

法官審結,被告楊男犯侵佔離本人所持有之物罪,處罰金新臺幣1萬元;又犯無故以錄影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罪,處有期徒刑6月;又犯無故以錄影攝錄性影像罪,處有期徒刑6月,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11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其餘被訴加重強制性交、強制性交部分均獲判無罪,本案仍可上訴。

桃市消防局昨天針對楊員一審宣判,消防局尊重司法判決結果,消防局前於楊員起訴時,已依法召開考績委員會審議,確定移送懲戒,後續將依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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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二)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0、113。(三) 性侵害就是犯罪,請撥打11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