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主權基金 三路籌資 …不宜由外匯存底無償撥用

中央銀行總裁楊金龍指出,我國主權基金管理機構的設立資本及其投資資金來源,可參考亞洲鄰近國家如新加坡、韓國主權基金的創設經驗。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中央銀行總裁楊金龍指出,我國主權基金管理機構的設立資本及其投資資金來源,可參考亞洲鄰近國家如新加坡、韓國主權基金的創設經驗,首批資金來源可採三種方式,包括由財政部發債、財政部撥款或由財政部出資設立,但不宜由外匯存底直接無償撥用。

楊金龍表示,我國若成立國家主權基金,建議應訂專法,由政府全額出資,設立具獨立法人資格的專業管理機構,且明訂該機構營運目標;並於專法制定完善的治理及監理架構,使該機構董事會能確保營運目標與政府政策目標一致,並以市場化薪資延攬國際專業人才,強化該專業管理機構的經營能力。

楊金龍今(8)日將赴立法院財委會進行「我國如果要設立國家主權基金,中央銀行與政府相關基金(如四大基金等)所扮演的角色爲何?」專題報告,書面資料昨天出爐。

央行在報告中指出,對於政府成立主權基金持正向態度,我國主權基金管理機構設立資本及其投資資金來源,可參考亞洲鄰近國家如新加坡、韓國主權基金創設經驗,首批資金來源有以下三種方式。

第一,財政部發債:如新加坡財政部是將發行特別公債的本幣所得向新加坡金融管理局買匯,再將此外幣資金委託新加坡政府投資公司(GIC)管理及投資,投資海外資產。

第二,財政部撥款:如新加坡Temasek(淡馬錫)是由財政部出資成爲淡馬錫股東,再由淡馬錫投資取得新加坡35家國營企業(如新加坡電信、新加坡航空、星展銀行等)股權。

第三,財政部出資設立,首批受託資金來源爲公部門委託款:如南韓的韓國投資公司(KIC)資本額是由財政部承諾出資,首批託管資金來自財政部外匯平穩基金及南韓央行外匯存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