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生館徵美容師卻「只要女生」!業者慘罰30萬 男受創求償吞敗

▲彰化一名養生館女老闆徵美容師卻「只要女生」,慘罰30萬又挨告。(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郭玗潔/彰化報導

彰化一名黃姓男子上臉書,看到養生館女老闆在臉書徵美容師,傳訊應徵後遭婉拒「我們是要女生喔」,憤而向彰化縣政府提出申訴,經縣府性平等工作會審定楊女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裁罰楊女30萬,黃男又認爲他被楊女這句話冒犯,導致他去諮商、看醫生,ㄗ提告向楊女求償8萬元。不過民事部分,員林簡易庭認爲黃男受損害的舉證不足,判楊女免賠。可上訴。

判決指出,黃男在臉書社團「員林人大小事」看到應徵美容師廣告,內容爲「歡迎二度就業!正職兼職都可!歡迎有興趣的女性朋友加入」於是於2023年11月29日私訊養生館楊姓負責人表示想應徵,遭楊女婉拒「不好意思,我們是要女生喔」。

楊男不滿,將楊女告上法院,認爲楊女因性別因素拒絕他面試,讓他受到冒犯,楊女竟然說「只要女生」,讓他人格權、健康權受損,導致他產生焦慮症而去諮商、看醫生,向楊女求償8萬元精神損害金。

審理時楊女表示,她不認爲黃男會因「我們是要女生喔」就導致身體、精神受創,因調閱楊男是否先前就有精神科就診紀錄,而且她已因此事,被彰化縣性別平等工作會以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第7條規定裁罰30萬元,她也已繳納罰金,並不能因爲這句話,就認爲她有污辱黃男名譽的意思。

法官指出,根據彰化縣政府的訪談記錄,楊女認爲「養生館工作有美體的部分,覺得女生比較適合,怕男生對女生按摩有性騷擾疑慮」,然而美容師工作內容爲按摩、除毛、臉部保養,這些服務並無性別因素在內,因而楊女限制求職者性別,已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

不過,法官指出,黃男雖提出諮商預約紀錄、醫院藥袋,但沒有舉證和楊女的徵人廣告有關聯,難認楊男友受到任何損害,而且根據藥袋顯示,取藥時間爲2024年12月2日,據本案發生時間已1年多,難認和徵人廣告有關,判楊女免賠。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