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偷吃8次!女病患喊「喜歡被你插」 正宮求償卻吞敗

新北市一名已婚醫師阿德(化名)遭妻子小美(化名)指控,與女病患小萱(化名)發生8次性關係,侵害配偶權。(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新北市一名已婚醫師阿德(化名)遭妻子小美(化名)指控,與女病患小萱(化名)發生8次性關係,侵害配偶權。小美憤而提告求償60萬元,不料案情出現戲劇性轉折!高等法院審理後認定,雖然阿德與女病患小萱確實有不正當關係,但因阿德已將名下房產過戶給小美作爲賠償,因此判決小萱免賠,全案定讞。

小美主張,她與阿德於2014年結婚,婚姻關係仍存續中,但小萱明知阿德已婚,仍在2022年間與他發生8次性行爲,嚴重侵害她的配偶權,因此提告求償60萬元精神撫慰金。

法院審理時,小萱辯稱自己是阿德的病患,因罹患疾病領有重大傷病卡,遭阿德利用醫病關係誘騙發生性行爲,甚至被迫簽下「買春證明」。然而,法官檢視兩人對話紀錄,發現小萱曾主動傳訊:「窩喜歡和你相X」、「窩喜歡被你插」、「我晚上都夢到和你做愛」、「你功夫厲害了,害我都離不開你」、「我愛上和你做愛感覺」等露骨內容,顯見她是自願發生關係。此外,小萱雖曾對阿德提出妨害性自主告訴,但因證據不足獲不起訴處分,因此法院認定她確實侵害小美的配偶權。

儘管侵權行爲成立,但案情關鍵在於阿德後續的「賠償動作」。原來,阿德在2023年4月將新北市一處價值近千萬的房產過戶給妻子,並於同年9月簽署「和解承諾書」,承諾不再索回該房產,作爲對妻子的精神賠償。

新北地院認爲,阿德此舉已實質履行賠償義務,而小萱作爲共同侵權行爲人,依《民法》第274條規定,連帶債務因其中一人清償而消滅,因此判決小萱免賠。

小美不服判決,主張房產雖過戶到她名下,但她是以該房貸款750萬元,其中部分用於償還丈夫債務,實際上並未獲得現金賠償。不過,高院認爲,阿德拋棄房產返還請求權的法律效果已成立,無論妻子是否實際變現,均不影響賠償效力,因此維持原判。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