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遭「小三私生女」羞辱 女子怒告男友妹求償300萬慘敗訴
女子小美(化名)控訴男友阿德(化名)的胞妹曉萱(化名),於家人間散佈「她是第三者私生女」、「有很多男人」、「賴着不走」等不堪言論,導致其名譽受損、精神痛苦。(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感情糾葛引發家族內戰,名譽受損訴訟纏訟不休。女子小美(化名)控訴男友阿德(化名)的胞妹曉萱(化名),於家人間散佈「她是第三者私生女」、「有很多男人」、「賴着不走」等不堪言論,導致其名譽受損、精神痛苦,怒提告求償300萬元並要求爲名譽回覆。但士林地院一審駁回其請求,小美不服提起上訴,結果高等法院二審仍判她敗訴,仍可上訴。
2023年5月間,曉萱疑似向其母親及父親,透過LINE語音及私下談話表示,小美不僅是「第三者私生女」,還指其男女關係複雜,「好像有很多男人」,甚至聲稱她「不尊重並控制阿德」、「住在母親名下房產賴着不走、意圖不軌」,令小美震驚又憤怒,提告指控曉萱惡意造謠,侵害名譽權。
然而法院詳細查閱對話紀錄與證人證詞後認爲,所謂「第三者私生女」等說法多來自母親主觀陳述,且其本身就多次在對話中對小美抱持強烈偏見,甚至以激烈字眼批評「她是私生女、心機重」、「素質差」、「像妓」,並承認自己也有參與相關言論。母親證稱自己不記得曉萱有講過小美是私生女,法官據此認定無法排除母親爲加強說服力而假借曉萱之名。
至於「有很多男人」一說,法院認定系父親從美國回臺後的個人看法,與曉萱並無直接關聯。母親曾在對話中坦言此爲「隨口說說」、「閒聊」,非蓄意對外公開,難以構成侵權。
法院進一步指出,曉萱雖有曾與母親談及「哥哥這個女朋友明知不是他的東西還賴在那裡」等語,但此屬家庭內部基於擔憂之評論,並未擴散至社會,應受言論自由保障。即便語氣主觀刺耳,亦不構成不法。
高院審酌整體對話脈絡與家族關係後認定,被告僅於一對一私下溝通時表達對哥哥戀情的憂慮與評價,即便言語尖銳,亦屬情理可原,無散佈不實訊息意圖。小美求償300萬元及要求曉萱寄送判決書予母親以示名譽回覆,最終皆被駁回。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