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員砸車事件新進展:車主稱李明德獲刑6個月,賠償20萬元
【來源:安徽商報】
7月31日,李明德砸車事件迎來新進展。
車主@編導楊洋 發文稱:“耗時半年,塵埃落地,答應給大家個回覆,也算了結此事。有期徒刑6個月,民事賠償部分20w,希望他能引以爲戒,經營好自己的人生。”
此前,一位賬號名爲“編導楊洋”的網友發文控訴演員李明德,稱1月27日,其停在路邊的車被李明德打砸,前期李明德承諾照價賠償且態度誠懇,車主楊洋與李明德簽署調解協議,將維修清單發給對方後,卻遭李明德反悔。
2月11日,車主楊洋再次發文稱,他已收到立案通知,由於通知系法律文件,不便公佈,“不給警方和相關工作人員帶來不必要的麻煩,最後有了結果我會告知大家。”
朝陽區八里莊派出所的工作人員則稱,此事爲警務秘密,“非當事人我們不方便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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