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員李明德因酒後砸車被刑拘

據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平安北京朝陽”13日消息,公共停車位因前車不規範停放,影響同行人停車。李某某藉着“酒勁”踢車門、摳車標、踹掉反光鏡……升級成砸車毀財違法犯罪行爲。

近日,接“朝陽羣衆”報警,一男子在八里莊附近某路旁踢踹車輛,警方依法進行了調查。嫌疑人李某某(男,28歲)對自己涉嫌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該人已被朝陽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同時,針對被砸車主楊某佔道停車的違法行爲,朝陽交通支隊已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據九派新聞此前報道,近日,一位賬號名爲“編導楊洋”的網友發文控訴演員李明德,稱1月27日,其停在路邊的車被李明德打砸,前期李明德承諾照價賠償且態度誠懇,車主楊洋與李明德簽署調解協議,將維修清單發給對方後,卻遭李明德反悔。

2月11日,該網友表示,警方已立案,且有相關記錄,他已收到立案通知,由於通知系法律文件,不便公佈,“不給警方和相關工作人員帶來不必要的麻煩,最後有了結果我會告知大家。”

朝陽區八里莊派出所的工作人員則稱,此事爲警務秘密,“非當事人我們不方便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