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德酒後砸車案終審宣判,因故意毀壞財物罪獲刑6個月,車主獲賠20萬
李明德酒後砸車案終審宣判,因故意毀壞財物罪獲刑6個月,車主獲賠20萬
縱相新聞
7月31日,演員李明德酒後砸車事件迎來司法判決。車主編導楊洋在社交平臺發文稱,案件歷經半年審理,現已塵埃落定:李明德因故意毀壞財物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並需向受害方賠償民事損失20萬元。楊洋表示,希望李明德能以此爲戒,重新規劃人生。 據此前報道,2025年2月11日凌晨,李明德醉酒後因前車停車不規範影響同行人停車,借酒勁踢踹、摳損車輛,造成反光鏡脫落、車門凹陷等嚴重損壞,並拒絕賠償。2月13日,北京朝陽警方通報稱,接“朝陽羣衆”舉報後,依法對嫌疑人李某某(28歲)刑事拘留。經調查,李明德對涉嫌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東方視頻 劉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