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寬恆涉貪二審判8年4月 國民黨:還有三審、尚不停權處分
▲臺中高分院駁回顏寬恆的上訴,顏寬恆出面指控司法迫害。(圖/記者許權毅攝)
記者鄭佩玟/臺北報導
國民黨臺中市立委顏寬恆竊占國土、豪宅假買賣以及貪污詐領助理費等案,一審遭判8年4月、褫奪公權3年。顏寬恆不服提起上訴,臺中高分院今(11日)宣判,合議庭駁回上訴,依貪污、僞造文書等罪,維持原判8年4月刑期。被問到是否會有黨紀處理?國民黨考紀會主委黃怡騰接受記者電訪時低調錶示,還有三審,因此考紀會不會有任何處理;至於臺北市議員應曉薇涉嫌收受建商沈慶京賄賂5250萬元遭起訴後即遭停權處分,黃怡騰說,個案不同無法比較。
依檢方起訴書,顏寬恆位於臺中市沙鹿區豪宅涉侵佔國有地遭告發後,顏寬恆以「借款」形式與設計公司負責人假買賣房屋,涉竊占、僞造文書,另顏寬恆疑用人頭詐領助理費新臺幣108萬元,涉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臺灣台中地方法院一審依貪污罪判處顏寬恆有期徒刑7年10月、褫奪公權3年,僞造文書6月、竊占國土無罪。
臺中高分院說,貪污罪部分,宣判後仍可上訴三審,由於被告涉及貪污治罪條例,有宣告褫奪公權3年,如果全案判決確定,將失去立委資格。
被問到考紀會是否會對顏寬恆祭出黨紀處分?黃怡騰說,會先去了解判決情形,目前只是宣判,未來還有三審,因此現階段就尊重司法程序,考紀會方面不會有動作。不過,應曉薇涉嫌收受建商沈慶京賄賂5250萬元,被依違背職務之行爲收受賄賂罪遭起訴時,考紀會便對應曉薇做出停權處分,顏寬恆是否會比照辦理?黃怡騰強調,個案不同、無法比較。